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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主日系列講座:認識聖經環境觀 珍愛自然萬物

2016年06月06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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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與8日分別為「世界環境日」與「世界海洋日」,為讓台灣教會對於環境倫理有更多關心和認識,生態關懷者協會、長老教會總會教社委員會特別邀請「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Holmes Rolston, III)教授於6月2至10日訪台;並在各地舉辦座談進行交流,期望從生態公義角度探討環境與人的倫理關係,期待「環境倫理」這個重要且迫切的概念,能夠在台灣社會激盪出更多元的影響與共鳴。

聖經中的環境觀 重視土地倫理

2日早上在台灣神學院舉辦系列講座的第一講─「傳講環境」。羅斯頓先從信仰的根基談起,說到基督信仰是「為人而設的宗教」,聖經中最重要的誡命是「愛上帝」和「愛鄰舍」。然而聖經處處提及「大自然的賜予」,以挪亞方舟的故事來看,神也和動物立約;洪水氾濫時,神不只拯救人類,也讓地上的活物存留,由此看來,聖經有完備的生態觀,只是往往被人忽略,而這也正是羅斯頓呼籲大家重視之處。

羅斯頓說明,在聖經的教導中,當人們承受神的應許之地後,人類的福祉與賴以為生的生態系統是否健康,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因此,在此前提下,我們該關注的不僅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更要去關心人如何對待動物、植物、生態系統,以及關注人們是如何利用各樣地理環境。

從申命記十一章11至12節來看,唯有居住在地上的人們按照公義與慈愛來生活,才能得著神的祝福。羅斯頓進一步解釋,我們的日常起居被自然界環繞,但在社會發展的趨勢下,越來越多人遠離自然,改居住在人造空間當中,發展之餘,務必要對當地的自然生態負起應有責任。

人類的擴張不能全用剷除野地、消滅野生動植物作為代價,這些自然元素都是神所造的,萬物間彼此互相需要,人類文明的發展也都要透過自然才能持續創造並維持人性化的生活。

參與環境政策 走入自然感受創造

談及保護環境所需政策,羅斯頓主張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地理環境,都該透過國家制定政策得到充分的保護,基督徒在制定政策時,可以和其他關懷保育的人士一起發揮影響力,瞭解和參與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

羅斯頓認為,地理環境不可能也不應該全然不加以開發,但是它同樣也不該完全的被人類文化所改變,因此,環境政策必須堅持有「保育區」的存在,讓原本的自然狀態和物種能得以保持原貌、承認野生動物和荒野地區所擁有的價值。這樣的價值即或未能用「經濟」的角度衡量,但卻依舊需要被堅持,如同聖經中對於「公義」的持守。

羅斯頓也提到,實際走入自然遠比在教會聽牧師講道更能為創造奧妙感到悸動。他鼓勵牧長、會友透過各樣媒介,將個人受到高山或海洋撼動的經驗保存下來,都是幫助人體會「大自然是上帝美好創造」的好方式,傳道人在傳講信息時,亦能朝著將自然與福音結合的方式多作努力。

最後,羅斯頓再次呼籲,在逐日加重的環境危機中,每個人都要學習尊重並看顧自然萬物,以積極的手段存留神珍貴的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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