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新譯本)
第 13 章
01 政府的權柄,人人都應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 神來的;掌權的都是 神設立的。 0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反對 神所設立的;反對的人必自招刑罰。 03 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 04 因為他是 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 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 05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為了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的緣故。 06 因此,你們也當納稅,因為他們是 神的差役,專責處理這事的。 07 你們要向各人清還所欠的;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08 不要欠人的債;但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覺得是欠了人的債。愛別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09 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等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了。 10 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是成全律法的。 11 還有,你們知道這是什麼時期了,現在正是你們應該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在比初信的時候更加接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近了,所以我們要除掉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武器。 13 行事為人要光明磊落,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放蕩縱慾,不可紛爭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