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簡明聖經)
第 13 章
01 每人都應該服從政府,因為沒有任何政府不是上帝所准許的,所有存在的政府都是上帝所設立的。 02 因此,反抗政府便是反抗上帝所設立的;反抗的人將會受到懲罰。 03 守法的人不必害怕執法的人;只有違法的人才須害怕他們。你們想不害怕當權的人嗎?那麼就守法吧!那樣,當權的人便會稱讚你們, 04 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僕人,要保護你們的。但如果你們違法,就應當害怕他們,因為他們身上的劍,不是帶著玩的。他們是上帝的僕人,要替上帝懲罰歹徒的。 05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政府,一方面可以避免懲罰,一方面可以使良心平安。 06 你們必須繳納糧食,也是這個道理;因為執政的人是上帝的僕人,他們付出全部的時間,做治理人民的事。 07 你們欠人家甚麼,就給人家甚麼:應該繳納糧食,就繳納糧食;應該繳納稅金,就繳納稅金;應該懼怕誰,就懼怕誰;應該尊敬誰,就尊敬誰。 08 不要欠別人的債;只是在彼此相愛這方面,要覺得總是做得不夠,總是虧欠人家似的,要永遠償還下去。愛別人就是實踐摩西法律的要求。 09 十誡所說的「不可通姦,不可謀殺,不可偷竊,不可貪圖」以及其他所有的誡命,可以總結為這一個誡命:就是「愛鄰居如愛自己。」 10 有愛心,就不會傷害別人。所以愛是摩西法律的實踐。 11 現在是什麼時候了,你們都知道,所以應該這樣做。你們必須從酣睡中醒過來,因為主耶穌回來拯救我們的日子,現在比當初我們剛信他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就要過去,白天就要來臨。所以我們要停止一切在暗地裡所做的壞事,[好像脫掉會使我們齷齪的髒衣服一樣;要光明正大地過著聖潔的生活,好像]換上可以保護我們的光亮的盔甲一樣。 13 行為要端正,好像在白天一樣。不可縱酒狂歡,不可荒淫放蕩,不可爭鬥忌妒。 14 相反地,在生活上各方面都要模仿主耶穌基督的做法,好像披上了主耶穌基督的形象,讓人家看到我們,就像看到他一樣。不可想要滿足你們那邪惡本性的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