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NIV


羅馬書 (CNET中譯本)

第 13 章

01 政府掌權的,人人都當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設立的。 0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0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有善行,就可得他的稱讚, 0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懲罰那作惡的。 0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掌權者的怒氣,也是因為自己的良心。 06 你們繳稅也是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專心的治理這事。 0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稅的,給他繳稅;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受尊敬的,尊敬他;當得榮譽的,榮譽他。 08 不可欠人任何事物,要彼此相愛,因為愛人的就履行了律法。 09 像那些「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的誡命都概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會令人虧損的,所以愛就是履行了律法。 11 我們這樣行,因為曉得現今就是早該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的得救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放下暗昧的行為,帶上光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反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惹動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