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CNET中譯本)
第 35 章
01 之後耶和華在摩押平原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邊對摩西說: 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些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03 這樣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04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675公尺。 05 另外,東量1350公尺,南量1350公尺,西量1350公尺,北量1350公尺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0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07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08 給利未人的城邑要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中給。人多的支派就多給;人少的支派就少給。每支派都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09 耶和華對摩西說: 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 這些城必要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 在約旦河這邊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籍人並定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 若用大到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 若用木製兵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 人若因仇恨打人,或是有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 或是爭執中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 但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打倒;或是不經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大到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雖然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 無論誰故殺人,處死要憑幾個見證人的話;不可憑一個見證的話叫人死。 31 而且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讓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回住在本地。 33 你們不可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所流的血不能使地潔,除非是流人血者的血。 34 故此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