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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CNET中譯本)

第 27 章

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02 「你告訴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兌換價給耶和華。 03 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的兌換價是按聖所的標準,價銀五十舍客勒。 04 若是女人,兌換價三十舍客勒; 0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兌換價二十舍客勒,女子兌換價十舍客勒。 0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兌換價是五舍客勒銀子,女子兌換價是三舍客勒銀子。 0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兌換價是十五舍客勒,女人兌換價是十舍客勒。 08 他若貧窮付不起兌換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兌換價。 0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是聖潔的。 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無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是聖潔的。 11 若所許的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他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 祭司就要估定兌換價,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3 許願的人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兌換價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兌換價。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兌換價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就仍舊歸他。 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兌換價要按這地撒種多少計算,若撒大麥一賀梅珥,定價五十舍客勒。 17 他若在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兌換價就是這樣。 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從兌換價中減去。 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兌換價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0 他若不贖回那地,卻是將地賣給別人,就永不能贖了。 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不是承受為業的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3 祭司就要將你兌換價給他推算到禧年。他就要付禧年日子的兌換價,歸給耶和華為聖潔的。 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5 一切的兌換價,都要按著聖所的標準;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6 「『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屬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 若是屬於不潔淨的牲畜,就要按兌換價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兌換價賣了。 28 「『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中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的。 29 人類中永獻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榖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33 主人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吩咐摩西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