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NIV


利未記 (CNET中譯本)

第 22 章

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02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要莊重地處理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0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身上不潔淨,就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聖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04 亞倫的後裔,凡有病的,或是有流液症的,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觸到死屍不潔淨的物,或是遺精的人, 05 或是摸甚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碰到人使他不潔淨(無論何種不潔), 06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0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08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而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 09 所以他們必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因褻瀆了而死。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10 「『祭司之外的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 祭司的女兒若嫁祭司外的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離婚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時一樣,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只是祭司以外的人不可吃。 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15 他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負起罪的處分,因為我是聖化他們的耶和華。』」 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 「你告訴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22 「『瞎眼的、骨折的、傷殘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在壇上給耶和華作為禮物。 23 至於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長短的,或是長不大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4 睪丸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籍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6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蒙悅納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禮物。 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必要獻得可蒙悅納才得益。 30 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必要被尊為聖。我是聖化你們的耶和華, 33 是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神的.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