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許特別的願,獻身給耶和華,就要依照你的估價獻身價。利27:2---身價?這樣的事常常發生:人在緊急關頭時向神許了願,可是危機過去後就後悔不想還願了。對於這樣的人,利未記有提供方法,讓他可以贖回之前所許的願,就是估一個價錢獻給神,當然這價錢可能很昂貴。昨天我們讀到神「擺設或安排」筵席。同樣三個字母A R K換一個元音就變成erek,即名詞「價值」。擺設出來有秩序的東西是有「價值」的,而亂七八糟的東西則會減少或是沒有價值。當我向神許願的時候,設下一個很高價值的願望,因為要求神為我成全某件對我很重要的事。利未記說可以按照人的價值贖回所許的願,這價值就是市場上購買一個奴隸的錢。當時,50個舍客勒銀子可以買一個男性奴隸;女性則一半價值;男孩是20舍客勒。換成現在的貨幣,是一個人工作4年的薪酬!請看,隨意向神許願,然後不還願,就要付4年的薪酬,因為神的名價值重大。更重要的,耶穌為了救贖我們,付出了自己的性命,在神看來,你我的價值是何等大呢!---本期每日讀經靈修,內容採用自TODAY? WORD 2009, A Devotional based on the Greek and Hebrew texts Written by A. J. Moen, Ph.D 可上網訂閱 http://www.atgodsta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