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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永生?(路1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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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耶穌以誡命挑戰少年官的善行,對少年官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耶穌列舉誡命裡的這「五項」,其用意並不是說,人只要遵守這五項,就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在這裡只願意把少年官已經守住的誡命,提點出來;而耶穌同時知道少年官沒有守住的部份是「不可貪心」!

少年官沒有等耶穌說完,就對耶穌說,你所提到的這五條誡命,以及關於這五條誡命的衍生條例,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到少年官這樣回答,就看著這少年官,並且疼愛這位少年官(可10:21);但耶穌知道少年官生命裡的問題,這生命的問題與他的財產有關,即,他放不下自己的財產,於是,耶穌挑戰少年官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因為承受永生的人,不可以事奉主,又事奉瑪門(太6:24);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裡,所教導天國門徒的。同時,承受永生的人,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家道豐富(路12:15);這是耶穌在「平原寶訓」裡,所教導天國門徒的。耶穌講到財物與門徒的關係時,以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的空間,作了相同的強調,可見作天國門徒,輕看財富是必要有的條件,這不關乎行為,而是關乎著信靠。

很可惜!少年官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從跪地的狀態站起來,憂憂愁愁地離開了耶穌,因為這位少年官很富足。所以保羅也說,貪心無份於基督的國,因為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弗5:5),貪心關係著信心,同時關係著行為,貪心是第十誡,卻是五至九誡的「跟人關係」的關鍵誡命,同時,也是一至四誡「與神關係」的檢測誡命。

耶穌看見少年官離開了作門徒的行伍,同時,也失去了承受永生的機會,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在耶穌身邊的人回應耶穌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事實也是如此,在不久之後,耶穌經過耶利哥,要得到一個財主,這個財主不貪心,只願全然親近耶穌,所以他可以承受永生,這位財主叫撒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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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0以前所寫):

西元50年,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三次旅行佈道(徒16:6-10)。
西元60年,路加寫路加福音。
西元64年,保羅寫歌羅西書時,路加在羅馬(西4:11-14)。
西元64年,路加寫使徒行傳(徒1:1)。

路加是安提阿人,非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也是一名醫生(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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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貪財的人,進神的國何其難,
甚至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

這個貪財的人是少年官!

然而,也不是有錢財的人,都不能進神的國,
因為撒該就進了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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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
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
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0)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1)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
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2)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3)
                 --承受永生,不靠行為,只有信靠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5)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6)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27)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
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29)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30)
                  --貪財之人,進神的國,何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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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承受永生,不靠行為,只有信靠

少年官跑來跪在耶穌面前(可10:17-31; 太19:16-30),
稱耶穌是「良善的夫子」,並詢問耶穌承受永生的條件。

少年官的動機可能要凸顯自己虔誠,以彰顯自己義行,
可能想尊榮耶穌,以耶穌為永生上帝;
因為他把只能歸給上主的「良善」,歸給了夫子耶穌;
而在歸給耶穌的剎那,檢視自己的在世義行,
也感到自己也分享了上主的良善。

耶穌對這名少年官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
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耶穌要求把良善全然歸給上主, 因為在地上,沒有一個人是良善的,
即,在地上一個義人也沒有,連一個也沒有。

然後,耶穌以誡命挑戰少年官的善行,對少年官說,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耶穌列舉誡命裡的這「五項」,
其用意並不是說,人只要遵守這五項,就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在這裡只願意把少年官已經守住的誡命,提點出來;
而耶穌同時知道少年官沒有守住的部份是「不可貪心」!

少年官沒有等耶穌說完,就對耶穌說,
你所提到的這五條誡命,以及關於這五條誡命的衍生條例,
我從小都遵守了。

耶穌聽到少年官這樣回答,
就看著這少年官,並且疼愛這位少年官(可10:21);
但耶穌知道少年官生命裡的問題,
這生命的問題與他的財產有關,即,他放不下自己的財產,
於是,耶穌挑戰少年官說,
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
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因為承受永生的人,不可以事奉主,又事奉瑪門(太6:24);
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裡,所教導天國門徒的。
同時,承受永生的人,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貪心,
因為人的生命不在家道豐富(路12:15);
這是耶穌在「平原寶訓」裡,所教導天國門徒的。

耶穌講到財物與門徒的關係時,
以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的空間,
作了相同的強調,可見作天國門徒,輕看財富是必要有的條件,
這不關乎行為,而是關乎著信靠。

很可惜!少年官聽見這話,就甚憂愁,
從跪地的狀態站起來,憂憂愁愁地離開了耶穌,
因為這位少年官很富足。

所以保羅也說,貪心無份於基督的國,
因為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弗5:5),
貪心關係著信心,同時關係著行為,
貪心是第十誡,卻是五至九誡的「跟人關係」的關鍵誡命,
同時,也是一至四誡「與神關係」的檢測誡命。

貪財之人,進神的國,何其困難

耶穌看見少年官離開了作門徒的行伍,
同時,也失去了承受永生的機會,
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在耶穌身邊的人回應耶穌說,
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事實也是如此, 在不久之後,耶穌經過耶利哥,
要得到一個財主,這個財主不貪心,
只願全然親近耶穌,所以他可以承受永生,
這位財主叫撒該。

而這時,彼得說,
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耶穌認為跟從主走十架道路,
在今生也可以得著百倍的收穫,
但這收穫卻不是實質上「物質性的收穫」,
乃是一種天國門徒人際裡「關係性的收穫」。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
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關係上的「房屋、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天國門徒永遠共享著上主的實質祝福,
失去了許多土地與房屋,卻得著許多的土地與房屋,
是因為天國門徒願意與人分享他們的實質祝福,
並不會把個人的實質祝福據為己有。

餘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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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少年官想要以良善的行為得蒙上主接納,
因而能承受永生,
良善的行為原本就應該守住,
但絕不是承受永生的條件。

即使守住了所有良善的行為,
若不全然倚靠耶穌基督,
以基督耶穌為救主與生命的主,
也不能承受永生,進入神國。

另外有一個少年官,年三十六歲,
就律法的義來說,是完全無可指摘的,
就血統上而言,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
就熱心說,則逼迫了教會,殺害了耶穌的門徒。
這位少年官,可能也不貪心,
因為只有他記住拉比耶穌的福音教訓是「施比受更為有福」

只是他若不以基督為至寶,將萬事看作糞土,
他便不能承受永生,進入神國。

這位少年官是掃羅,
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主光照而信靠耶穌,
後來成了使徒保羅,把愛琴海周邊的教會建立起來。

結語:

門徒跟從耶穌首先要全然信靠,
其次要全守聖道。

只有信靠沒有守道,是盲目的信靠,
只有守道沒有信靠,是空洞的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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