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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用甚麼態度親近神(路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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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那仗著自己是義人,把別人當成不存在的,與那把自己看成罪人,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的,這兩種人禱告的態度,差異極大--
法利賽人到聖殿裡去禱告,站在聖殿前,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這樣,法利賽人在聖殿禱告時,認為別人都是罪人,只有他自己是義人;因為法利賽人從進入聖殿區起,全都看到了自己的好行為,以自己義行,比稅吏惡行,更得蒙上主接納。
同時,有一個稅吏也到聖殿裡去禱告,卻遠離聖殿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這樣,稅吏在聖殿裡禱告時,只表明自己存在的處境,沒有與別人比較批評別人,且知道自己的內心與行為全都充滿了不義,不配來到上主的面前,沒有把握得蒙上主接納。耶穌就對法利賽人說,稅吏回到了天家,倒比法利賽人回到天家,還能被上主算為義。
在聖殿裡,又出現了一種人,這種人是剛出生的小嬰孩。這些小嬰孩是由他的父母帶來的,父母不斷地把小嬰孩帶到耶穌的面前,要耶穌一個個的撫摸這些嬰孩,根據摩西律法記載,要把頭生嬰孩獻在上主面前;而根據猶太習俗,父母也可以在聖殿裡,請知名的拉比為小孩祝福;因此,大批小孩來到了耶穌面前。也許來到耶穌面前的小嬰孩實在太多了,而讓耶穌按手祝福,也有完沒完,所以門徒就開始責備這些父母了。耶穌很誠實、實在地告訴門徒,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那樣卑微,斷不能進去。
天國的門徒必是卑微的人,才能得蒙上主悅納!不論這門徒是法利賽人,或是稅吏、或小嬰孩,只要願意卑微,存著信心前來,上主要算為義,他的禱告必蒙垂聽,不是依據行為,乃是因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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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0以前所寫):
西元50年,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三次旅行佈道(徒16:6-10)。
西元60年,路加寫路加福音。
西元64年,保羅寫歌羅西書時,路加在羅馬(西4:11-14)。
西元64年,路加寫使徒行傳(徒1:1)。
路加是安提阿人,非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也是一名醫生(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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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來到上主面前, 心態必須迫切,不是無精打采(1-8),
並且要認為自己是一名罪人(9-14),
且願意卑微像個小孩(15-17)。
這樣的人,便是蒙上主恩召的一位信徒,
可以來到上主面前,領受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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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9)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
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0)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
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1)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2)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3)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4)
--稅吏禱告,更被算義,因為認罪 有人抱著
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
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15)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
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6)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
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7)
--承受神國,要像小孩,因為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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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稅吏禱告,更被算義,因為認罪
那仗著自己是義人,把別人當成不存在的,
與那把自己看成罪人,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的,
這兩種人禱告的態度,差異極大。
前者以法利賽人為代表,後者以稅吏為代表。
耶穌對這兩種在聖殿裡禱告的人,觀察入微,
於是設了一個比喻,教導人該有怎樣的禱告,
並且說明在上主面前該做怎樣的人;這比喻是明喻,不是暗喻。
這明喻顯明了,法利賽人的禱告,不如稅吏的禱告,
而法利賽人在神眼中的地位,也不及稅吏算為義。
因為人心裡所存的,口裡便說出來,
所說出來的內容,正可證成那人的本質。
任何來到上主面前禱告的人,全是個罪人,
要認識自己是蒙恩的罪人,便不會作自以為義的禱告了。
而且,事實上,也是這樣--
法利賽人到聖殿裡去禱告,站在聖殿前,
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
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這樣,法利賽人在聖殿禱告時,
認為別人都是罪人,只有他自己是義人;
因為法利賽人從進入聖殿區起,全都看到了自己的好行為,
以自己義行,比稅吏惡行,更得蒙上主接納。
同時,有一個稅吏也到聖殿裡去禱告,
卻遠離聖殿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樣,稅吏在聖殿裡禱告時,
只表明自己存在的處境,沒有與別人比較,
知道自己的內心與行為全都充滿了不義,
不配來到上主的面前,沒有把握得蒙上主接納。
耶穌就對法利賽人說,稅吏回到了天家,
倒比法利賽人回到天家,還能被上主算為義。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以為自己有信心的,實際上沒有信心,
以為自己沒有信心的,本質上正是牢牢地信靠主。
承受神國,要像小孩,因為卑微
在聖殿裡,又出現了一種人,
這種人是剛出生的小嬰孩。
這些小嬰孩是由他的父母帶來的,
父母不斷地把小嬰孩帶到耶穌的面前,
要耶穌一個個的撫摸這些嬰孩,
根據摩西律法記載,要把頭生嬰孩獻在上主面前;
而根據猶太習俗,父母也可以在聖殿裡,請知名的拉比為小孩祝福;
因此,大批小孩來到了耶穌面前。
也許來到耶穌面前的小嬰孩實在太多了,
而讓耶穌按手祝福,也有完沒完,
所以門徒就開始責備這些父母了。
耶穌見到門徒在阻擋那些小嬰孩,到自己面前來,
就要求門徒,不要禁止小孩子,就讓小孩子被領到耶穌這裡來;
因為在神國裡的人,正是這樣卑微的人(太18:3-4)。
耶穌很誠實、實在地告訴門徒,
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那樣卑微,斷不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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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法利賽人與稅吏,全都是罪人,
若他們在天家都要被算為義,
這決不是因著他們的行為,而是因為他們的信心。
只是法利賽人若不悔改,雖被算為義,斷不如一名悔改的稅吏被算為義,
因為法利賽人在今生判定自己是義人,以自己的行為是義的,
稅吏則以為自己是個罪人,且以自己的行為是有罪的。
而小嬰孩,也是罪人,
且是更卑微的罪人,
因為小嬰孩的心裡實沒有詭詐,
而且也不是自己能意識到上主面前可以領受何好處,
他們被父母帶到上主的面前。
而小嬰孩的地位雖是罪的, 但上主接納他們,
不是因為他們生命中的罪性, 而是因為他們的卑微。
結語:
天國的門徒必是卑微的人,
才能得蒙上主悅納!
不論這門徒是法利賽人,
或是稅吏、或小嬰孩,
只要願意卑微,存著信心前來,
上主要算為義,不是依據行為,
乃是因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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