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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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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耶穌所說的比喻中,不義的官與切求的寡婦這個比喻,只有路加把它記載下來;這個比喻的目的,是為了要門徒祈禱不灰心。
公義的上主,遠比不義的官,還願聽門徒祈求,因為門徒被上主自己選召,是上主的兒女!上主暫時不伸冤,是為了門徒的好處,希望門徒回頭,門徒必須回到上主面前,這是信靠上主的第一步。上主不會無條件的為「不義」的門徒伸冤,不義的門徒必須在耶穌基督面前悔改,因為耶穌已成為上主接納門徒的唯一方法。正如摩西律法規定所有的祭以燔祭為最根本,全然焚燒的燔祭,把有罪的選民帶到上主面前,百姓因燔祭牲而得蒙接納與更新之後,才能在上主面前獻平安祭、感恩祭!
同樣,蒙上主接納的第一步是願意相信耶穌是基督,而耶穌在世時,就在尋找有這樣信心的人(8),當然,這樣的信心,也不是人原本就有,乃是上主所賜。
又,上主終究要為忍受冤屈的門徒伸冤,因為上主不是不義的父母官,不義父母官尚且能為冤屈的人討回公道,上主就更願為忍受冤屈的門徒伸冤了!門徒可以將自己的冤屈帶到上主面前,這是門徒信靠上主的第二步,這樣,信靠上主的人,應當不斷的祈求,不應灰心、喪志。最先要禱告的,是在基督裡認罪悔改,其次,是自己與人的關係,最後,才是自己的需要。否則,那位信靠主的人與不義的官無異--不懼怕神、不尊重人,上主豈願聽這種人的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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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0以前所寫):
西元50年,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三次旅行佈道(徒16:6-10)。
西元60年,路加寫路加福音。
西元64年,保羅寫歌羅西書時,路加在羅馬(西4:11-14)。
西元64年,路加寫使徒行傳(徒1:1)。
路加是安提阿人,非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也是一名醫生(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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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耶穌所說的比喻中,不義的官與切求的寡婦這個比喻,
只有路加把它記載下來; 這個比喻的目的,是為了要門徒祈禱不灰心。
然而,禱告應有怎樣的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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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2)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3)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4)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5)
--含冤寡婦,不斷煩擾,不義的官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6)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
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7)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有信心的人]嗎?(8)
--為她伸冤,不因冤情,只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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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含冤寡婦,不斷煩擾,不義的官
耶穌要人經常禱告, 保羅也要求信徒將心裡所要的告訴上主(腓4:6-7);
禱告是信徒「回應上主」最佳的事奉。
禱告經常有的結果,是灰心,以為上主沒有垂聽,
所以主耶穌說,不可以灰心。
因為世界裡的父母官,也會聽百姓訴求,
何況是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上主。
世界上不義的父母官居多,這種情況隨便舉例便知,
耶穌便用一個比喻說明,父母官的不義,與領受不義的呼求者,
兩者之間必有連動的關係。
這位不義的父母官,本質上是,不懼怕神,因為他以自己為神,
也不尊重世人,因為他只求取自己的利益。
但,即使有這樣的父母官,
若被一個領受不義的呼求者--寡婦--盯上,
這位常到這位不義的父母官面前擊鼓鳴冤,
希望父母官為她主持公道,
那麼,這不義的父母官會如何對待這名不斷伸冤的寡婦呢?
起先,這位父母官會「不斷拒絕」、且「繼續拒絕」,
因為原文「多日不准」,有此意涵--
不是一次不准,而是鐵了心地、每天來都不准;
這名寡婦好像求再多次也沒有用。
然而,由於寡婦為自己伸冤並不「灰心」,
還是不停地來到父母官面前,
讓父母官感到這寡婦真地已經不斷地把煩擾、麻煩加下來,
這父母官終於叫了寡婦的對頭來,
開庭為這寡婦向對頭討回公道,
以免寡婦再來讓自己「丟臉、難過」,
原文「纏磨」有「丟臉、難過」之意。
為她伸冤,不因冤情,只因信心
主耶穌要門徒及眾人留意,不義的父母官所言、所行,
雖然這不義的父母官,為切求的「寡婦們」忍了多時,
但是由於作為神選民的「眾寡婦」晝夜呼籲,
上主終究還是快快的為「被自己選召的眾寡婦」伸了冤。
這樣,主耶穌話鋒一轉,
在人子還沒有之前,猶大地已經有這樣信心的選民了,
在人子來了以後,猶大地還會有這樣信心的選民嗎?
因為人子來之前,猶大地滿有不義的官,
無辜、受冤的選民,尚且從不義的官沉冤得雪;
人子來了之後,聖子上帝就是公義的審判者,
豈不會為無辜、受冤的百姓伸冤呢?
可是,選民裡有信心的人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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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公義的上主,遠比不義的官,還願聽門徒祈求,
因為門徒就是上主自己選召,是上主的兒女!
上主暫時不伸冤,是為了門徒的好處,希望門徒回頭,
門徒必須回到上主面前,這是信靠上主的第一步。
上主不會無條件的為「不義」的門徒伸冤,
不義的門徒必須在耶穌基督面前悔改,
因為耶穌已成為上主接納門徒的唯一方法。
正如摩西律法規定所有的祭以燔祭為最根本,
全然焚燒的燔祭,把有罪的選民帶到上主面前,
百姓因燔祭牲而得蒙接納與更新之後,
才能在上主面前獻平安祭、感恩祭!
同樣,蒙上主接納的第一步是願意相信耶穌是基督,
而耶穌在世時,就在尋找有這樣信心的人,
當然,這樣的信心,也不是人原本就有,乃是上主所賜。
又,上主終究要為忍受冤屈的門徒伸冤,
因為上主不是不義的父母官,
不義父母官尚且能為冤屈的人討回公道,
上主就更願為忍受冤屈的門徒伸冤了!
門徒可以將自己的冤屈帶到上主面前,
這是門徒信靠上主的第二步,
結語:
這樣,信靠上主的人,應當不斷的祈求,
不應灰心、喪志。
最先要禱告的,是在基督裡認罪悔改,
其次,是自己與人的關係,
最後,才是自己的需要。
否則,那位信靠主的人,
與不義的官無異,
不懼怕神、不尊重人,
上主豈願聽這樣的人的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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