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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主與拉撒路(路1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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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聽從聖道、相信基督,即使飢不得飽,渾身是瘡,像拉撒路那樣,死後必入樂園享福。不聽從聖道、不相信基督,只知奢華宴樂,講求高雅的生活,像法利賽人那樣,死後必入陰間受苦。所以,自命清高與愛宴樂享福的法利賽人,應當悔改歸向基督才是!因為真正被上主得著的人,必不會為今生事物汲汲營營,反而為永生事物作準備。

人間、陰間、樂園,三者有如深淵隔絕,唯有上主的話語--聖經,以及上主愛子--耶穌基督,能引導人從人間入樂園,溝通了人與上主之間的深淵阻隔,也保守了離世之人從陰間被引到上主樂園。凡認耶穌為主的人,必認同聖經核心信息是耶穌基督,全本聖經都在見證耶穌是基督,法利賽人一直不信這點,且要治死耶穌基督。只要相信耶穌是基督,死後立即可以入樂園,這有沒有聖經裡的具體事證呢?有的!與主耶穌同釘的一名強盜,在十架上認耶穌是基督,並不像另一位強盜嘲笑耶穌是基督,因此,耶穌對這名認他的強盜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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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0以前所寫):

西元50年,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三次旅行佈道(徒16:6-10)。
西元60年,路加寫路加福音。
西元64年,保羅寫歌羅西書時,路加在羅馬(西4:11-14)。
西元64年,路加寫使徒行傳(徒1:1)。
路加是安提阿人,非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也是一名醫生(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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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耶穌有關財主與拉撒路的講述,
接在不義的管家講述之後,
目的是要讓門徒知道,錢財不是用來炫富,
反而應該幫助窮人。

這段經文也可用來討論,
人間、陰間、樂園三者的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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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19)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0)
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21)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2)
                 --財主奢華,拉撒路苦,全都死了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23)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
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 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24)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25)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
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26)
                 --或在陰間,或在樂園,深淵阻隔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27)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8)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29)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
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30)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
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31)
                 --五位兄弟,能聽律法,必入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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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財主奢華,拉撒路苦,全都死了

耶穌有關財主與拉撒路的講述,
接在不義的管家講述之後,
目的是要讓門徒知道,錢財不是用來炫富,
反而應該幫助窮人。

討飯的是正常人,並沒有先天疾病,
財主也是正常人,能夠為自己累積資財;
只是財主的機會與先天條件,比討飯的優,
因此,討飯的生活與財主的生活,
成了強烈對比!

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
天天奢華宴樂;
而討飯的,由於有一餐沒一餐,
再加上居無定所,所以免疫力降低,得了皮膚病,
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只是意識仍然清晰,頭腦依舊清楚。

討飯的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
財主有沒有給他,人們不得而知,
只是,狗來餂他的瘡,大家都看得到。

財主有名字,但沒有被人記念,
討飯的有名字,名字叫拉撒路;拉撒路,字義是「神幫助」。

財主是人,所以會死;
拉撒路也是人,所以也會死;
對財主與拉撒路而言,雖然人生際遇不同,
死亡卻是必然會臨到,絕對是公平的!
只是死後的結局不同,
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並沒有來到亞伯拉罕的懷裡。

或在陰間,或在樂園,深淵阻隔

財主沒有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
死後在陰間受痛苦,
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
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財主見到超越界平行時空裡的這一幕,
真是有天壤之別,是生前所沒有想到的。

財主就對著那個他所看到的時空,喊叫說,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
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
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因此陰間與樂園--亞伯拉罕的懷裡,
看上去只是呮呎天涯之隔,
讓財主誤以為,討飯的還真能從樂園到陰間,
去憐憫財主,給自己些微的水,涼涼自己的舌。

這時,亞伯拉罕便對財主說,
我的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這雖然不能說是因為在世行為不佳,而有的報應,
但絕對是因人生選擇不同,而有的下場。

財主,就是貪財的法利賽人,
討飯的,就是需要憐憫的生活邊緣人,
因為信仰抉擇不同,
法利賽人,入陰間,
討飯的,入樂園,得以在上主的懷中。

亞伯拉罕再次代表上主陳明,
在陰間與樂園之間,深淵限定,
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
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雖然看上去兩者相距不遠,
實則越過兩者的邊界線,是極不容易的事!

五位兄弟,能聽律法,必入樂園

財主在陰間對活人世界產生了憐憫心,
因為財主有五位兄弟仍在人間活著,
過著與財主等同的生活,並沒有抉擇永恆事物,
財主想要告知五兄弟陰間的難忍,
以免自己的親兄弟也入陰間。

於是,決定再向亞伯拉罕懇求一事--
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
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認為,不必打發拉撒路回人間,
因為人間與樂園也有深淵的阻隔,兩者不能相通,
而財主的五個兄弟,只要聽從摩西與先知的話,
便不會入陰間受苦了;
摩西與先知的話,就是指上主聖言--聖經;
可惜,財主的五個兄弟絕對不會相信聖經,
因為他們也是法利賽人!

財主再次向亞伯拉罕懇求,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
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亞伯拉罕回答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
即,如果不聽上主的話,
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事實證明也是如此--
主耶穌死而復活後,法利賽人掃羅仍逼迫耶穌基督的門徒,
直到耶穌基督用大光照掃羅,掃羅才悔改跟從基督;
掃羅後來被稱為保羅,翻天覆地,把福音帶到地中海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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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聽從聖道、相信基督,
即使飢不得飽,渾身是瘡,像拉撒路那樣,
死後必入樂園享福。

不聽從聖道、不相信基督,
只知奢華宴樂,講求高雅的生活,像法利賽人那樣,
死後必入陰間受苦。

所以,自命清高與愛宴樂享福的法利賽人,
應當悔改歸向基督才是!

因為真正被上主得著的人,
必不會為今生事物汲汲營營,
反而為永生事物作準備。

人間、陰間、樂園,
三者有如深淵隔絕, 唯有上主的話語--聖經,
以及上主愛子--耶穌基督,
能引導人從人間入樂園,
溝通了人與上主之間的深淵阻隔,
也保守了離世之人從陰間被引到上主樂園。

凡認耶穌為主的人,必認同聖經核心信息是耶穌基督,
全本聖經都在見證耶穌是基督,
法利賽人一直不信這點,且要治死耶穌基督。

只要相信耶穌是基督,
死後立即可以入樂園,
這有沒有聖經裡的具體事證呢?
有的!

與主耶穌同釘的一名強盜,
在十架上認耶穌是基督,
並不像另一位強盜嘲笑耶穌是基督,
因此,耶穌對這名認他的強盜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結語:

門徒不會譏笑陰間、樂園之說,
不會認為引陰間與樂園只是神話或象徵;
陰間與樂園必有像人間那樣的實在性,
它們不是一種存在腦中的觀念,可有、可無。

因為陰間、樂園, 早已被聖子上帝耶穌基督,揭示出來,
且早已被舊約聖經所宣告;
若新教自由派神學工作者,
連聖子基督所宣告的真理也不相信,
這樣的「基督門徒」,必然受陰間之苦,
因為早已不是基督門徒,反而是魔鬼門徒,
再也沒有人能拯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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