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爬跪進靈堂,家屬不領情
|
|
←【前一篇】明君自有取捨
|
【下一篇】送特訓營深造→
|
|
我見,我思
一位男士酒後駕車撞死一對兄妹,出殯時,肇事者夫妻跪爬著到兄妹靈堂前下跪磕頭對不起。
家屬不領情,說這只是想減輕刑責的花招。家屬說得對不對呢?有人可能是真心道歉,有人可能在作秀,目的真的是製造法官可以為他減刑的理由。
很多該判死刑或重罪的人,法官確實常以犯罪者有悔改之心,良心未泯為理由為罪犯減刑。因此犯罪者如表演得當,獲得減刑是大有可期的。曾有律師告訴其當事人,在法官面前一定要流淚滿面致歉悔改,刑期減低甚多,這是請律師的好處。
我們的法院,對犯罪者常有仁慈之心,但對受害者似乎都要求一笑泯恩仇,受害家屬的痛苦,似乎並未放在心上,恐龍法官經常出現不足為怪。
講得不好聽一點,講得不人道一點,真希望見到這些法官,能親身經歷一下像這樣一對兄妹被酒駕者奪去生命的情景,看他們還會不會以「尚有悔意」而輕判減刑。
從前有位法官,對於施暴婦女者都是輕判,甚至有易科罰金,理由是,食色性也,一時衝動。所以強暴犯遇到這位法官時,大呼好命。後來這位法官的女兒被強暴,看到女兒整天要死要活的樣子,深切體會到被強暴者及家屬的痛苦,從此以後,凡由這位法官審理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為何會有此180度的改變,身歷其境感受自然不同,說風涼話容易,碰到自己非但難以下嚥,而且惡心不已!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