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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是我的鄰舍(路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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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耶穌在律法師面前,讓兩個為敵的傳統拉近了距離,並向律法師教導誰是真正的鄰舍,批判律法師的執著。因為撒瑪利亞人依循「撒瑪利亞五經傳統」,猶大人依循「摩西五經傳統」,原本兩個傳統水火不容;耶穌故意把兩個傳統拉在一起,來組成一個不可思議的「助人事件」,把猶大人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看成「好撒瑪利亞人」;把自命清高的猶大人,看成「需要被幫助的落難者」。這是耶穌有意的設計,必讓律法師感到--錯愕與不服,或者驚訝與順服,端看律法師的靈命與造化了!因此,誰是誰的鄰舍,這問題的答案,跳出了律法的束縛,而多樣化起來。這個故事,若從撒瑪利瑪與猶大為敵來看--恨撒瑪利亞人的猶大人,就是是撒瑪利亞人的鄰舍;同時,猶大人所恨的撒瑪利亞人,就是猶大的鄰舍。
這個故事,若從撒瑪利亞人幫助猶大受難者來看--不與自己為敵的撒瑪利亞人,是猶大受難者的鄰舍;同時,與自己為敵的猶大受難者,更是撒瑪利亞人的鄰舍。這個故事若,從一個正常人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來看--幫助人的撒瑪利亞人,是被幫助者猶大人的鄰舍;當然,被幫助者猶大人,也是幫助者猶大人的鄰舍。因此,在基督眼裡,撒瑪利亞五經傳統,與摩西五經傳統,不可以再水火不容,因為救恩獨立於血緣,彼此互為鄰舍的條件是「只要是位格者,或只要是人就應如此」!試想,上主對人豈不也是如此?唯有聖子基督在世人還恨他的時候,便為世人死,聖父的愛便顯明出來了!因為不可愛的人,上主願意作他的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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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0以前所寫):
西元50年,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三次旅行佈道(徒16:6-10)。
西元60年,路加寫路加福音。
西元64年,保羅寫歌羅西書時,路加在羅馬(西4:11-14)。
西元64年,路加寫使徒行傳(徒1:1)。
路加是安提阿人,非猶太血統的基督徒,也是一名醫生(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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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耶穌在猶大地區的事奉,
必然面對猶大摩西五經傳統挑戰,
同時,耶穌當然也顧及撒瑪利亞五經傳統……
這兩個傳統下的人都是罪人,
都需要上主的光照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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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
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5)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26)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7)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
--律法師問,永生條件,耶穌反問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29)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
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30)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1)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2)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3)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
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34)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
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35)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6)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27)
--律法師問,誰是鄰舍,主再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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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律法師問,永生條件,耶穌反問
猶大摩西五經傳統,以律法師為代表,
這名律法師, 來到耶穌面前,挑戰耶穌所宣講的價值,
沒想到律法師自己卻被耶穌給挑戰了。
因為這個律法師在耶穌與群眾聚集時,
起來試探耶穌,
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用律法書上所記的原則反問律法師,並要求他!
後來,耶穌與律法師取得了共識,即--
即,當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上帝,同時,愛人如己,
不斷這樣地實踐時,這人便能承受永生。
盡心愛神,即,竭盡自己的感知推理來愛神(人裡面有的理性);
盡性愛神,即,竭盡自己的生命衝動來愛神(人裡面有的生物性);
盡力愛神,即,竭盡上面的兩種能力來愛神(人以全然的理智與生物性);
盡意愛神,即,竭盡自己的意志判斷來愛神(人裡面有的道德性)。
以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四者對待上主,便是信心的表現,
是摩西五經裡申命記的教導;律法師大致上已努力為之。
然而,猶大律法師,最難做到的是愛人如此;
因為,猶大律法師不太清楚--誰是自己的鄰舍?
律法師問,誰是鄰舍,主再反問
律法師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
誰是我的鄰舍呢?
耶穌再說了一件助人事件,反問猶大律法師,
這一反問,便表明了鄰舍的真正的意義。
耶穌說,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
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這遭災之人就從那邊過去了。
這猶大祭司是這遭難之人的鄰舍嗎?
顯然,猶大祭司並不是這遭災之猶大百姓的鄰舍。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這遭災之人,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這猶大利未人是這遭難之人的鄰舍嗎?
顯然,猶大利未人也不是這遭災之猶大百姓的鄰舍。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這遭災之人就動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
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
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這樣,這位撒瑪利亞人,便成了這落在強盜手中遭災之人的鄰舍。
而律法師也認同,這位憐憫猶大受難者的撒瑪利亞人,才是猶大的鄰舍。
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意即,耶穌要求猶大律法師要以「世仇」撒瑪利亞人為鄰舍,
因為撒瑪利亞人似乎並沒有以猶大百姓為世仇,反倒以猶大百姓為鄰舍。
不過,猶大律法師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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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耶穌是誰?
耶穌在律法師面前,讓兩個為敵的傳統,拉近了距離,
向律法師教導誰是真正的鄰舍,批判律法師的執著。
因為撒瑪利亞人依循「撒瑪利亞五經傳統」,
猶大人依循「摩西五經傳統」,原本兩個傳統水火不容;
耶穌故意把兩個傳統拉在一起,來組成一個不可思議的「助人事件」,
把猶大人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看成「好撒瑪利亞人」;
把自命清高的猶大人,看成「需要被幫助的落難者」,
這是耶穌有意的設計,必讓律法師感到--
錯愕或不服,或者驚訝與順服,端看律法師的靈命與造化了!
因此,誰是誰的鄰舍,這問題的答案,
跳出了律法的束縛,而多樣化起來。
這個故事,若從撒瑪利瑪與猶大為敵來看--
恨撒瑪利亞人的猶大人,就是是撒瑪利亞人的鄰舍;
同時,猶大人所恨的撒瑪利亞人,就是猶大的鄰舍。
這個故事,若從撒瑪利亞人幫助猶大受難者來看--
不與自己為敵的撒瑪利亞人,是猶大受難者的鄰舍;
同時,與自己為敵的猶大受難者,更是撒瑪利亞人的鄰舍。
這個故事若,從一個正常人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來看--
幫助人的撒瑪利亞人,是被幫助者猶大人的鄰舍;
當然,被幫助者猶大人,也是幫助者猶大人的鄰舍。
因此,在基督眼裡,
撒瑪利亞五經傳統,與摩西五經傳統,
不可以再水火不容,因為救恩獨立於血緣,
彼此互為鄰舍的條件是「只要是位格者,或只要是人就應如此」!
試想,上主對人豈不也是如此?
唯有聖子基督在世人還恨他的時候,便為世人死,
聖父的愛便顯明出來了!
因為不可愛的人,上主願意作他的鄰舍!
門徒是誰?
門徒應成為一位鄰舍,
即使別人不以門徒為鄰舍時,
門徒也應如此。
門徒應成為一位鄰舍,
即使自己讓人拒絕,被人視為不可愛,
更應成為拒絕自己之人的鄰舍。
因為人都愛與自己背景相同的人相處,
人都喜歡去幫助那可以被自己接受的,
耶穌卻要求門徒,不可只是如此,
更應超越喜好、背景來幫助人。
結語:
門徒助人的出發點是愛,
愛到自己受傷,仍自由去愛,
這樣,門徒便不只是一位愛者,
更是用上主公義去待人的人!
愛沒有公義,必是盲目的亂愛、溺愛,
公義沒有愛,必是空洞的嚴酷、殘暴。
律法師要麼亂愛、溺愛,
要麼嚴酷、殘暴,
是丟棄了上主的真愛!
其實在場的門徒與律法師都是罪人,
全做不到真愛的標準,唯有基督做得到,
全不是真愛的執行者,唯有基督是「真愛者」,
因此,門徒與律法師,全需要耶穌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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