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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審判(可14: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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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耶穌未按合法的程序受審,因為耶穌是在夜裡受審,同時也在大祭司的府邸受審,全與猶大公會的規定不相合。而公會成員對耶穌所有的罪證指控都不成立,見證人之間的證詞,全不相合,因此,總的來說,公會成員只是對耶穌有意見,並且甚不喜歡耶穌的言行,但不還致於造成耶穌定罪的要件。大祭司問耶穌是否是聖子基督,耶穌回答說「我是」,上主的聖名正是「我是」;大祭司因而依十誡第一誡判定耶穌死罪,因人子耶穌豈可把自己看成聖子上帝?這豈不是褻瀆了上主的聖名?可是,如果耶穌就是聖子上帝呢?大祭司便不知道自己犯了何等大的褻瀆罪,因為竟然會判定上帝不是上帝!大祭司沾沾自喜!大祭司判定上主不是上主,彼得同一時間,判定與耶穌關係緊密的自己,完全與耶穌無關,而且三次這樣的判定;這時,雞已叫了第二遍。彼得只能痛哭!大祭司沾沾自喜,因為他作上帝,判定上帝不是上帝,這是因為他不信耶穌是基督。彼得痛哭,因為他不認聖子上帝,似乎不能再跟從了;雖然彼得在本質上可能也不太認識聖子上帝,但三年半的深刻關係,卻不能兩三句話解消,為了自己的安全,解消了自己與主的關係,這是彼得出去痛哭的原因。我們每一個人在自我中心時,都可能作上帝,也都可能在危難來臨時,都不認耶穌,願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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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西元65以前所寫):

門徒時期的馬可

西元30年,耶穌受難夜,
馬可是一名逃跑的少年人。

使徒時期的馬可

西元47年秋天,加入保羅福音隊,參與第一次旅行佈道(徒12:25)。
西元48年春天,離開保羅福音隊,回耶路撒冷的馬可樓(徒13:13)。
西元52年春天,保羅因馬可而與巴拿巴分開(徒15:36-41)。
西元65年,馬可在羅馬與彼得同工,寫馬可福音。
西元67年,保羅離世前,希望馬可能來羅馬看他(提後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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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在大祭司的宅院裡,
大祭司撕裂衣服作上帝,
審判了聖子上帝。

彼得痛哭流涕,
暫時不能承認與耶穌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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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
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53)
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
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54)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55)
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56)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57)
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
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58)
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59)
                 --作證治死,尋找把柄,卻尋不著

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
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60)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
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1)
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2)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63)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64)
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
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65)
                 --大祭司問,是基督否,回答我是

彼得在下邊院子裡;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66)
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67)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
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68)
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69)
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
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70)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72)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
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72)
                 --雞叫兩次,三次不認,因而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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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作證治死,尋找把柄,卻尋不著

耶穌在夜裡,天未亮時,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面前,
該亞法西元十八年至三十六年作聖殿裡的大祭司;
大祭司身邊的眾祭司、長老、文士,也都到齊了,
他們準備違反律法規定在夜裡及大祭司宅第審訊犯人。

祭司長及全公會的宗廟層峰,審訊主耶穌時,
彼得也已跟到大祭司的府邸的院裡,
和差役一同在院子裡坐著烤火。

彼得同步伴隨主耶穌,
知道全公會的審訊,根本得不著任何犯罪把抦,
因此,對耶穌的指控只是一種誣陷,
想要判耶穌死罪,是極不可能的事!

摩西十誡上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既找不到耶穌犯法的行為證據,
便在耶穌的言論及教訓裡,找告耶穌的把抦。

有幾個人聽過耶穌講論,
便站起來說,
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
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約2:19)。

不過,這指控仍是無效指控,
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只是口頭的指控,各不相合,
因此,便不能定耶穌死罪。

大祭司問,是基督否,回答我是

耶穌被大祭司定死罪的理由,
是回答了大祭司說「我是上帝」。

因為大祭司看大家沒法得著任何把柄,
便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
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

大祭司又問他說,
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耶穌說,「我是」。

當耶穌用「我是」這樣的句子來回答,
正好讓大祭司得著了治耶穌死罪把柄,
因為耶穌以自己為上帝,是犯了第一誡。
耶穌還說,在院裡的每一個人,
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於是大祭司大怒,就撕開衣服,說,
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褻瀆了上主!
耶穌便被定了死罪,
這時衙役吐唾沫在耶穌臉上,
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
凌辱耶穌說,你就說預言吧!

其實,耶穌並沒有說褻瀆上帝的話,
因為耶穌就是聖子上帝,道成肉身,
為救贖人類對上主的褻瀆而來到世間。

雞叫兩次,三次不認,因而痛哭

這時仍與耶穌相隨的彼得仍在在祭司的院裡,
彼得向東方望去,天即將亮了。

這時,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見彼得時而烤火,時而望遠,時而偷看耶穌受審,
就看著彼得,對彼得說,
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
這是彼得第一次不承認耶穌與他的關係;
彼得有些害怕,離了內院來到前院,雞就叫了,
這是報曉的雞,第一次啼叫。

使女跟著彼得,又對站在旁邊的其他人說,
這人也是與受審的耶穌一黨的。
彼得又不承認,
這是彼得第二次不承認自己與耶穌有關係。

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
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從你說話的口音便知。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這是彼得第三次不承認自己與耶穌有關係。

當彼得第三次不承認時,立時報曉的雞便叫了第二遍。
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
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思想起來,彼得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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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耶穌未按合法的程序受審,
因為耶穌是在夜裡受審,
同時也在大祭司的府邸受審,
全與猶大公會的規定不相合。

而公會成員對耶穌所有的罪證指控都不成立,
見證人之間的證詞,全不相合,
因此,總的來說,公會成員只是對耶穌有意見,
並且甚不喜歡耶穌的言行,
但不還致於造成耶穌定罪的要件。

大祭司問耶穌是否是聖子基督,
耶穌回答說「我是」,上主的聖名正是「我是」;
大祭司因而依十誡第一誡判定耶穌死罪,
因人子耶穌豈可把自己看成聖子上帝?
這豈不是褻瀆了上主的聖名?
可是,如果耶穌就是聖子上帝呢?
大祭司便不知道自己犯了何等大的褻瀆罪,
因為竟然會判定上帝不是上帝!

大祭司沾沾自喜!

大祭司判定上主不是上主,彼得同一時間,
判定與耶穌關係緊密的自己,完全與耶穌無關,
而且三次這樣的判定;這時,雞已叫了第二遍。

彼得只能痛哭!

結語:

大祭司沾沾自喜,
因為他作上帝,判定上帝不是上帝,
這是因為他不信耶穌是基督。

彼得痛哭,
因為他不認聖子上帝,似乎不能再跟從了;
雖然彼得在本質上可能也不太認識聖子上帝,
但三年半的深刻關係,卻不能兩三句話解消,
為了自己的安全,解消了自己與主的關係,
這是彼得出去痛哭的原因。

我們每一個人在自我中心時,都可能作上帝,
也都可能在危難來臨時,都不認耶穌,
願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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