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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悔改(太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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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祭司長與長老與猶大撇清關係,他們宣告,這次若讓無辜人耶穌流血,責任全在猶大,應由猶大全部承擔,祭司長與長老絕對不是這件事的「共犯」。宗廟層峰既想陷無辜人於不義,同時又想保持雙手乾淨,像大衛王犯姦淫罪那樣,追求天衣無縫的「無罪觀感」--這不是腐敗,甚麼是腐敗呢?猶大與彼得可能只是軟弱,宗教層峰當權派則已經全然腐敗,他們還以為自己不會像亞當、夏娃一樣墮落,以致離開了上主的伊甸園;「腐敗最糟糕之處,在於它是一種自覺不需要請求寬恕的墮落,因為對腐敗者而言,腐敗的權力就已經足夠了」(方濟各語)。猶大看清了宗教層峰的嘴臉,把宗教層峰給的償銀還給了宗教層峰,宗教層峰豈能接受這銀子呢?若接受了這銀子,他們豈不是變成了謀害主耶穌的共犯了嗎?祭司長及民間長老,豈可為自己留下犯罪證據呢?猶大便把他們的錢丟在聖殿裡,跑出去了,猶大扔銀錢的位置,究竟是哪裡呢?絕不是在公會裡,而是在聖殿裡;也有人解說,是在聖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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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AD60以前所寫):

門徒時期的馬太

於西元26年信主跟從耶穌,
記錄稅收之筆便成了書寫基督行誼之筆。

使徒時期的馬太

見證基督升天(徒1:13);
四處傳道,被活埋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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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猶大出賣基督,
或許因耶穌沒有照他的理想而行。

然而,宗教層峰是治死耶穌的主謀,
猶大只是宗教層峰的一步棋子。

天國門徒不可效法「宗教層峰」的行徑,
也不可像猶大被人利用了才懊悔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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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達成決議]要治死耶穌,(1)
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2)
                 --層峰商議,治死耶穌,就是主謀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懊悔],
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3)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
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4)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5)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放在庫裡是不合法的]。(6)
                 --猶大懊悔,層峰不理,腐敗至極

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窰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7)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8)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
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9)
買了窰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10)
                 --血價血銀,一語雙關,預言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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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層峰商議,治死耶穌,就是主謀

到了早上,經過白天再次的公會的審訊,耶穌還是要被治死,
罪名正是「自稱為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太26:63),然這是宗教上罪名。

只是根據羅馬治理,猶太的宗教法庭,不能施行刑罰,
必須借重羅馬巡撫彼拉多的審問,才能將耶穌治死;
不過,對彼拉多而言,宗教上的罪名,是不夠的;
必須另有治死耶穌的實際證據,才能治耶穌死罪(約18:31-32)。

不過,所有的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
大家作了決議,要把耶穌捆綁起來,
帶到彼拉多面前,讓彼拉多定奪。
這樣看來,宗廟層峰,便是殺害耶穌的主謀。

猶大懊悔,層峰不理,腐敗至極

於此同時,
賣耶穌的猶大,看到耶穌已被宗教法庭定了罪,
就懊悔了,畢竟他只想出賣耶穌,給耶穌教訓一下,
豈會想到,耶穌會被治死。

心中對自己「懊悔」的猶大,
雖並沒有向上主「悔改」(原文「懊悔」與「悔改」並非同一字),
但懊惱自己竟然把主給賣了,且感到罪惡深重,這卻是事實。
於是,便把所得的三十舍客勒銀子拿回來,
還給了祭司長,以及長老;
進而想要減輕內心的罪惡感!

祭司長與長老與猶大撇清關係,
他們宣告,這次若讓無辜人耶穌流血,責任全在猶大,
應由猶大全部承擔,祭司長與長老絕對不是這件事的「共犯」。
宗廟層峰既想陷無辜人於不義,同時又想保持雙手乾淨,
像大衛王犯姦淫罪那樣,追求天衣無縫的「無罪觀感」--
這不是腐敗,甚麼是腐敗呢?

猶大與彼得可能只是軟弱,宗教層峰當權派則已經全然腐敗,
他們還以為自己不會像亞當、夏娃一樣墮落,以致離開了上主的伊甸園;
「腐敗最糟糕之處,在於它是一種自覺不需要請求寬恕的墮落,
因為對腐敗者而言,腐敗的權力就已經足夠了」(教宗方濟各語)。

猶大看清了宗教層峰的嘴臉,
把宗教層峰給的償銀還給了宗教層峰,
宗教層峰豈能接受這銀子呢?
若接受了這銀子,他們豈不是變成了謀害主耶穌的共犯了嗎?
祭司長及民間長老,豈可為自己留下犯罪證據呢?

猶大便把他們的錢丟在聖殿裡,跑出去了,
猶大扔銀錢的位置,究竟是哪裡呢?
絕不是在公會裡,而是在聖殿裡;
也有人解說,是在聖所裡!

因此,猶大能從公會跑到聖殿裡,
正代表猶大似乎已為賣主這事抓狂,
雖然與主在公會受審可能發生在「同一時間」,
但至少會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因為猶大自己要轉換空間,從公會跑向聖殿,
原本在聖殿裡的祭司長及長老也要從公會再回到聖殿。

轉換空間,全都需要時間!

等到公會裡的祭司長及長老轉換了空間,回到聖殿,
內心愧疚、掙扎的猶大,由於實在受不了了,便闖入聖殿,
要找當初叫他這麼陷害自己主子--耶穌基督--的層峰理論!

可惜,層峰完全不理會猶大的抗議,
猶大只能跑到聖殿外,吊死在人群中。

宗廟層峰拾起猶大扔下的三十銀錢,
立即依循「猶太法典」來處理這銀錢落地的突發事件,
表面上他們要依規矩與法條處理銀錢,骨子裡根本不在意謀殺事件;
他們不只有意了謀殺耶穌,同時,也不經意地謀殺了猶大。

總之,無論發生甚麼事,這群當權派永遠站在事件的外面,
完全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操控與定奪事件發展的方向,
因為在這個「高度」上,他們才是完全無罪的;
宗廟層峰在陷害耶穌的事上,根本就是主導者,
這群人心不清、意不潔,隻手遮天,只想害死主耶穌,上主完全知道!

四福音書裡,只有馬太記載了猶大的結局,
路加在使徒行傳中,並沒有記載猶大與層峰互動的過程,
只把血田原委,由彼得的口說了一遍,
彼得的訴說,則是發生在耶穌升天以後,
因此,路加在福音書中並沒有放猶大與層峰互動之後的吊死事件。

馬太原來的職業是稅吏,知道官場文化,
同時也知道銀錢的正用與誤用,真的差很多;
層峰誤用了聖殿裡的銀子,殺死了聖羔羊,
這個誤用是故意陷害式的誤用,
但同時也是合摩西五經的一種正用,
被殺的羊羔,可以被銀錢買來,殺在祭壇上。

耶穌是被殺的羊羔,邪惡的聖殿層峰,用邪惡的價銀買了這聖羔羊,
把牠殺在上主的祭壇上,這便是人類罪惡所付上的代價;
執行這場獻祭的人間祭司不是無罪的,
雖然人間祭司置身事外以為自己無罪,把聖羔羊殺死,
當然,耶穌也為殺死他的祭司長及眾長老,死在架上!

血價血銀,一語雙關,預言應驗

因此,「血價」從聖殿而出,回不了聖殿的府庫,
因為這「血價」一語雙關--
不僅關係著耶穌的流血(太27:4),
也關係著猶大的吊死,「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徒1:18),
有別的人會取代猶太這名使徒的職份(徒1:20-26; 詩109:8)。

而「血價」只能買「血田」,
至於「血田」的意義,也有雙重意涵--
一方面,「血田」讓外地人在聖城死亡時,有地方可葬(太27:7),
這是因耶穌的死而有的恩典;
同時,另一方面,「血田」因為與猶大的血有關,所買的窰戶之田,
必成為荒場(徒1:20; 詩69:25)。

當然,「血田」同時,也應驗了耶利米買田與拜訪窰戶的行動劇,
以及撒迦利亞先知在被擄歸回後,對基督耶穌的預言(亞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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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耶穌是誰?

耶穌被猶大出賣了,
猶大被宗廟層峰利用了。

耶穌作為聖羔羊,代付贖價,
也如舊約裡的任何一隻無辜羔羊,
被人賣出又買來,死在十架上。

天國門徒是誰?

天國門徒看到猶大下場,
當留意自己,不要被人利用;
當然也不能被魔鬼利用。

天國門徒並不放過小惡,
因為小惡是大惡的原因。

天國門徒絕不可腐敗,
但談何容易呢?

結語:

天國門徒不可效法「宗教層峰」的行徑,
也不可像猶大被人利用了才懊悔所行。

天國門徒明白,
沒有什麼罪,比那最內在、隱秘的罪,
更加毒害人的靈魂;
當隱密的罪最不為人所見的時候,
通常在人的靈魂裡頭的影響力也最大!(湯馬士布克斯語)

密謀治死耶穌的宗廟層峰,
便是在隱密處不斷犯罪,
終於無法自拔--
積非成是,以非為是,
徹底腐敗,無法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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