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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捨與得(太1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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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記要:
而門徒的賞賜,也非關乎實質的收穫,當教會建立起來時,他們仍沒有地產,他們也沒有錢財,只是不斷向前傳天國的福音,不斷地將信息宣揚至遠方;天國的子民雖然多起來了,但是跟過耶穌的門徒,並沒有因此而滿有實質財富,他們仍共享著彼此的財產,同食著日用的飲食;屬靈的社會共有制,不可能為他們帶來資本主義社會而有的富裕。因此,跟從耶穌的這群門徒,並沒有因為跟從耶穌而得百倍的房產,百倍的地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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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書的可能寫作時代(AD60以前所寫):
門徒時期的馬太
於西元26年信主跟從耶穌,
記錄稅收之筆便成了書寫基督行誼之筆。
使徒時期的馬太
見證基督升天(徒1:13);
四處傳道,被活埋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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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財富與救恩無關,
好行為與救恩無關,
討論完之後,
彼得發問了……
這個問題是--
跟從主耶穌,將來的賞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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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27)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
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28)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
(有古卷在此有: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29)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30)
--只願捨下,不求獲取,千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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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只願捨下,不求獲取,千年不變
彼得與其他門徒,
做到了財主做不到的事,
這樣,他們將來應有何樣的賞賜呢?
耶穌的回答,讓我們有了各種解釋的可能性;
總的來說,若真有從基督來的賞賜,
這些賞賜是關乎今生或是永世,
又,這些賞賜是關乎實質或是非實質。
跟從耶穌的門徒,
將來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由於天國並不是地上的國,
因此,十二寶座上的審判,
不是發生在一個國家的形式裡面,
而是發生在永世的國度中。
以彼得為首的門徒,
有一天要在屬靈以色列裡,
行審判之功,
與耶穌基督同享榮耀、同得尊榮。
事實也是如此,
跟過耶穌的門徒,日後四處傳揚耶穌是基督,
最後全都為主殉道而死,
在屬乎使徒的今生、今世,
並沒有審判地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
而門徒的賞賜,也非關乎實質的收穫,
當教會建立起來時,他們仍沒有地產,
他們也沒有錢財,只是不斷向前傳天國的福音,不斷地將信息宣揚至遠方;
天國的子民雖然多起來了,但是跟過耶穌的門徒,並沒有因此而滿有實質財富,
他們仍共享著彼此的財產,共食著日用的飲食;
屬靈的社會共有制,不可能為他們帶來資本主義社會而有的富裕。
因此,跟從耶穌的這群門徒,
並沒有因為跟從耶穌而得百倍的房產,百倍的地業。
而教會裡的人際關係,
或者因為團契生活而更為緊密,
但是屬靈的關係,無論年歲如此,
大家都是弟兄姊妹,
在永世裡的身份與關係,
便提早活化在信眾眼前。
屬靈的弟兄姊妹,是第一義的關係,
而第二義關係,即,屬靈社會義下的父母、子女,甚或是妻子(古卷有提及此),
雖然全都不是出於血緣或姻親的關係之下,可以得著百倍這樣的關係,
然而都應建立在屬靈弟兄姊妹的意涵之下,且需建立在聖道上,
這樣,才有安全感,才能保有屬靈團契裡該有的平安、喜樂。
最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得百倍的屬靈「妻子」這一項,
在現實正統教會的群體中,全都沒有實現過,
若硬是強求要實現這情況,
教導這樣教義的人,一定不是天國門徒,
一定變成魔鬼信徒,為自己的群體建立邪教,
把弟兄姊妹引入萬劫不復的死亡中,
這點也是不爭的事實!
因此,請勿任意理解在「今生得百倍」這語句,
理解錯了,便是魔鬼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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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耶穌是誰?
耶穌是賞賜者,
但耶穌在看我們的動機,
究竟看重更樣賞賜,
還是看重跟從基督?
上主讓萬有住在基督裡面,
我們只能跟從耶穌,
不能跟從萬有!
天國門徒是誰?
天國的門徒並不看重實質祝福,
看重實質祝福的,根本不配作天國的門徒。
保羅只將萬事看作糞土,
為要得著基督。
天國的門徒,是徹底的門徒,
徹底的門徒徹底跟從主耶穌,
並且徹底地將萬事看作糞土。
結語:
天國門徒不會抓住「今生得百倍,來生得永生」這應許,
只願緊緊跟從給出這應許的主耶穌!
跟從主耶穌,大家都會有一樣的領受,
全在恩典中,全在上主的賞賜中;
知足常樂,並且榮神益人!
否則,便是慾望太多,
虧損了自己,也羞辱了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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