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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甚麼要冠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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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
號稱女權先進的一些歐美國家,結婚的女性要冠夫姓。美國國務卿希拉蕊,要稱呼她柯林頓女士,德國總理「梅克爾」是第一任丈夫的姓。
為甚麼要冠夫姓,而不可用自己的姓呢?為甚麼丈夫不冠妻姓呢?說起來都沒甚麼了不起的大道理,只是大男人主義歷史習慣相沿的產物而已。
在傳統的男系社會裡,男為主,女為輔,歷史上也有一些國家曾將妻子視為財產一部分者。
歐美及中國人是男系社會,男女結婚,男方稱要媳婦進門,女方稱嫁出去的女兒,必須隨夫而居。早年尚見形容嫁出去的女兒,有如潑出的水,有人說女兒終究是人家的人,是賠錢貨。
這些觀念幾乎根深蒂固,其實這是很奇怪的東西。我們說「娶妻嫁女」,可不可以說「娶夫嫁男」呢?中國有男人入贅者,孩子隨妻姓,入贅者多數有抬不起頭的心理障礙,非有不得已苦衷走頭無路多不願入贅,入贅有那一點不對、不好、不妥的呢?
男人可以有幾個女人,人們不以為忤,如果是女人,一些難聽的名詞都會出現,小則不守婦道,大則蕩婦。男人為甚麼不稱為蕩男呢?
皇帝可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武則天有一、二個男人,則被說三道四了千年之久,令人信服的真正道理究竟在那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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