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們傳怎樣的福音?「萬馬奔騰」農曆年讀書會(羅馬書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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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第九章的概念,保羅第一節繼續強調他的願望「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然後他也直白地表示,「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2-3節)
這也是今日全球信徒的問題,我們有熱心,想盡辦法傳福音,但是未必回歸福音的本質,所以幾十年下來,最新調查出爐,台灣基督徒比例還是3%,不是不努力,是對福音本質認識不足,只是用力傳「基督教」,把信仰矮化為一種宗教,把資源鎖在教堂建築物以及宗教組織裡面,未能發揮當年宣教士如馬偕等人的影響力。
於是第四節,保羅作了總結:「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言下之意就是「耶穌沒有犯罪,滿足了律法存在的合理性,我們藉著倚靠祂就擁有了勝過罪的生命(律)目前雖然扔在肉體中掙扎,但是將來脫離曲死的身體以後在永恆中就可以不犯罪了」這就是因信稱義的厲害之處。
後半段保羅提到「傳福音」的必要,這恰恰解釋了第九章「神的旨意與人的意志」之張力,如果凡事都是神已經命中註定,就有人認為不必傳福音了,但是耶穌明明在大使命中吩咐基督徒傳福音,所以保羅再次強調基督徒傳福音的責任也引用了舊約以及以賽亞的話,只是最後一節又繞回他心心念念的以色列人,那就是下一章的事了。
今日難題:
15節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奉差遣?
長久以來基督徒有一個迷思,就是覺得自己只是平信徒,很多事情還是要傳到人去做,事實上耶穌已經差遣我們了,這裡是提到傳福音不是憑著我們的熱心,而是上帝吩咐我們去做的,這等於又回應了本章的開頭,福音的內容必須按照上帝的啟示,而不是拼創意。
既然信徒皆祭司,我們當然奉差遣,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行事為人都是聖靈在我們心裡動了善工,傳福音必須是「自己先得著,然後被聖靈感動」而不是加入基督教,被小組長跟牧師訓練去傳的,這是很大的區別。
今日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讓我活在祢的同在中,凡事不憑著自己的熱心,而是真正照祢的方式行事為人,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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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原始出處為愛加倍靈修中心之劉三講古 Agape Care Ministry
特別感謝劉牧師授權轉載。版權所有,轉載及相關版權問題請洽劉曉亭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