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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矛盾..「萬馬奔騰」農曆年讀書會(羅馬書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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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章解釋完因信稱義,道理都通了,現在要回到日常生活的實踐層面,理論上,我們以神為樂,罪性也死在十字架上了,但是真實的體驗如何呢?
15節保羅直接說「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這下可好,說了那麼高深的因信稱義,到頭來還是勝不過罪呀...
為了解釋這個問題,從第一節開始保羅就把焦點放在「律法」上,意思就是說,我們修改律法,讓一切罪就地合法不就得了,把遊戲規則改一改,大家都無罪了。
這是世界上的政治最常操作的手段,有沒有罪是法律決定,「修法」不就一勞永逸嗎?
可惜,天上的法律是不容修改的,這背後就牽涉人性的矛盾了。
人性需不需要規範?
當然需要!
所以上帝頒布了十誡,然後猶太人又衍生出許多繁文縟節,目的就是「堵住罪」,這是一個非常直覺的做法,用嚴刑厲法防堵人犯罪。
問題是,人性還有另一個層面就是「不喜歡受約束」,我自願減肥,再苦再累都熬下去,你逼我減肥,我就趁四下無人吃泡麵報復。
所以每個人若有自知之明,知道啥該做,啥不該做,那就好辦,也不用寫成憲法,反正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
問題是,這不切實際啊,心裡有沒有尺不知道,每個人的尺還都不一樣呢,這怎麼辦?
那就只好為了全人類福祉訂出放諸四海皆準的律法給大家遵守以維護世界和平囉,這就是舊約律法的由來,上帝把一套符合全球的標準給了猶太人,這就是第三章所說當猶太人的好處。
但這麼一來,這些律法就製造了許多罪惡感,你不講,我還覺得聊八卦跟滿嘴髒話是一種品味,你現在規定「只說造就人的話」,那不是剝奪我的樂趣嗎?並不是每個人都從心裡認同不要傳八卦啊,尤其對現代人來說,對與錯是客制化的,這個客人覺得對,另一個客人可能覺得錯,所以我們不可以有一個絕對的標準,這種潮流就是想「除掉律法」,但我們都知道這種天下大亂是行不通的。
因此保羅整章都在描述律法與罪的糾結,律法指出罪,但律法卻無法禁止罪,這就成了人性的矛盾,我們嚮往自由,所以討厭規定,但我們又需要律法來彼此約束,所以律法愈多愈壓抑,最後就愈容易犯罪,所以18節才會出現那句千古名言:「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還有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一章引起許多共鳴,因為這是因信稱義之後的基督徒普遍面對的掙扎。
今日難題:
保羅提出了律法與罪的二難,卻沒有提出解答,只留下伏筆「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下一章保羅要繼續這個未完的話題。
這裡有個貓膩,保羅似乎在暗示,要勝過罪先要承認自己與罪的對抗,罪的綑綁是真實的,我們太容易放棄了,一個要勝過罪的人首先是要認識罪與律法的關係,接納了人性的矛盾才會漸漸解套,如果不接納,認為因信稱義之後,罪就消失,那就把信仰簡化了。
一個人要勝過罪,首先必須知道自己的老我已經死了,意思不是不會犯罪,而是開始討厭罪,我們不再享受罪中之樂,但是罪的誘惑並未因此消失,所以最後一節說「我內心順服神」,這就是受洗的意義,我們的「心」已經重生了,但是「肉體卻順服罪」,這也就是耶穌說的「心靈願意,肉體軟弱」,一切的得勝都要從「心」開始,就像戒毒的人,有願意戒毒的心,但是距離真正脫離毒品還有漫長的距離。
今日禱告: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幫助我,祢知道我的有限,但我感謝祢體諒我的軟弱,求主讓我不停留在目前的光景中,能夠持續對抗罪的習慣,直到獲得真正的自由,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本專欄原始出處為愛加倍靈修中心之劉三講古 Agape Care Ministry
特別感謝劉牧師授權轉載。版權所有,轉載及相關版權問題請洽劉曉亭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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