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從亞伯拉罕了解因信稱義..「萬馬奔騰」農曆年讀書會(羅馬書第四章)
|
|
←【前一篇】我何苦當基督徒...「萬馬奔騰」農曆年讀書會(羅馬書第三章)
|
【下一篇】因信稱義,然後呢...「萬馬奔騰」農曆年讀書會(羅馬書第五章)→
|
|
保羅在前三章一直出現一個定律:「只要講到罪,一定同時講救恩」這就是福音,尤其第三章,在嚴厲的責備後,花了很大篇幅來描述因信稱義。
這是很多人忽略的屬靈原則,當基督徒譴責罪的時候不是代替上帝宣布審判而是為了宣揚福音。
什麼是福音?不是告訴別人如何遵守聖經的道理,而是傳揚「因信稱義」的好消息。
只可惜,不只猶太人很難理解因信稱義,有儒家背景的華人同樣喜歡修行,靠行為稱義,也很難真正理解因信稱義。
於是,保羅舉了亞伯拉罕作例子,因為亞伯拉罕是每個猶太人最尊重的人物,更重要的是:他就是因信稱義的鼻祖,用他的例子解釋因信稱義再恰當不過了!
保羅說,我們尊重亞伯拉罕是因為他的好行為嗎?第一節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言下之意就是「他是聖人嗎?」
然後第三節就說「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這句話引用了創世記15:6,確實是因信稱義的基石,不得不佩服法利賽人背景的保羅解經如此到位,他說如果他是聖人,稱義就理所當然,但是亞伯拉罕的不凡乃在於「他懂得憑信心去倚靠上帝」,這個信心使他願意遠離家鄉,出去的時候都不知道去哪裡(想想看真是很誇張...)這個信心讓他老年得子,這個信心讓他獻上以撒,他這一生最高生活指導原則不是偉大的計劃而是信心,這是猶太人的榜樣,也是當代全球基督徒的榜樣,可惜跟得上的人很少。
接著,保羅又舉大衛作例子,引用詩篇32:1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然後他又繞回亞伯拉罕說他被稱為義「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第十節)割禮只是為因信稱義作記號而已。
這一番言論真是驚世駭俗,是傳統猶太人未曾想過的,卻成為今日基督徒最重要的信仰核心。
今日難題:
對保羅而言,因信稱義是理所當然,但仔細思考其實非常反理性。
憑什麼「我信了」就可以稱義?二者之間的關聯有點霸道,好像上帝大手一揮,就說「只要你們信,我就通通算你們為義」,一副上帝很怕太少人信似的...
這就好像金融海嘯之前,銀行瘋狂放貸:「快點來貸款,只要申請,一律批准,不必抵押...」
所以基督徒都被教導因信稱義,卻很少認真思考:我信了,跟稱為義之間有何關聯。
其實說穿了也沒那麼複雜,稱義原本只有一條路:表現夠好就自動稱義。
可惜只是死路一條,根本不可能,保羅已經講了幾千遍,沒有一個夠資格的人,鼻孔朝下都是罪人,那怎麼辦呢?全人類都死定了。
於是,上帝法外施恩,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就是「耶穌用不犯罪的一生代替我們達到稱義的標準」
但是問題還是沒解決,耶穌不犯罪跟我啥關係?我還是犯罪呀!
這裡就出現了一個巧門,耶穌是全人類的代表,既然「罪從一個人入了世界,上帝就讓救恩堵住破口,耶穌一個人就拯救全世界,因為他是道成肉身」所以耶穌不犯罪就不是他個人的事而是全世界的事,只是這個救恩不會自動生效,而是願悔改接受的人才有用,所以當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他就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稱義了。
簡單說就是一個類似「特赦」的概念,只不過特赦是自動生效,救恩卻是要認罪悔改才會生效。
這就是因信稱義!
今日禱告:
親愛的天父,謝謝祢為了開一條路,並且藉著亞伯拉罕讓我知道這是一條有效的路,求主讓我也效法亞伯拉罕在這個混亂的時代更多用信心經歷祢,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
|
|
|
本專欄原始出處為愛加倍靈修中心之劉三講古 Agape Care Ministry
特別感謝劉牧師授權轉載。版權所有,轉載及相關版權問題請洽劉曉亭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