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離婚?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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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10:1-1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許多人發現法律不是為了尋找真相,都會覺得很詫異,原因是我們以為真相很易獲得。其實除了神,誰都無法百分之百知道真相,即使在美國,法制比較完善,也偶會發現錯判了死刑,因為法律只是給被告有較公平的申辯機會。所以律師的責任不是尋找真相,而是假設被告無罪,在法規中為被告辯護,檢察官則在法規中把被告定罪,法律不過是得不到絕對真相的權宜之策。
但是神的律法不同,因為神知道人的內心,法利賽人以能遵守律法的條文而自豪,耶穌則指出要從心裡遵守律法的精神,這是宗教領袖痛恨耶穌的主因。耶穌到了猶太境界的約但河外照常教訓人,法利賽人就以休妻的條例來試探他,因為摩西律法容許人在配偶做了不合理的事時休妻,許多猶太人就強解律法隨便休妻。耶穌若說不能就改變了律法,若說能,人人都知道這有違良心。
主耶穌指出不是什麼情況都能休掉配偶,休妻另娶或離開丈夫另嫁都是犯姦淫。神造男造女,設立婚姻,是叫人與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夫妻不再是兩個人,是神所配合,兩個生命連結成的一個生命。這設計是為了讓我們體會神一個極大的奧秘,二人成為一體反映了神的三位一體,婚姻也反映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三一的神和基督與教會都是不能割裂的關係,所以婚姻也不能割裂,只有配偶死亡或犯姦淫才能分開。主說摩西寫這條例是因為人的心硬,不識律法的真義,嫌棄糟糠之妻,免得妻子被虐致死,也讓被休的婦人有一條有活路。
今日的信徒也有因各種原因離婚的,若離婚卻不另娶原則上沒有犯姦淫,只能算是分居,但我們若正面領會這經文,神更願意我們積極經營婚姻,達到二人成為一體,因為這關乎屬靈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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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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