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遠離誘惑與醉酒的毀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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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23:26-35》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他埋伏好像強盜;他使人中多有奸詐的。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讀《箴言》最大的好處是它不唱屬靈高調,直指許多容易誘人墮落的過犯。一些傳道人平常講解聖經頭頭是道,或為真道辯護,或在講台上帶領培靈會、佈道會感動多人,卻被人發現在情慾的事上失敗,結果身敗名裂,羞辱主名。基督教機構 Promise Keeper(守約者)曾做過一個調查,30% 的信徒和傳道人瀏覽淫穢資訊成癮,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我們不太願意正視這些問題。
基督徒雖然因耶穌基督的救贖脫離了罪和死的律,但罪性仍存,若不日日與主同行,體貼聖靈,一樣會陷在罪中。神向祂的兒女發話說:“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我們把心思放在主以外的事物,不追求主的道路,即使沒有犯罪,仍會失去從神來的力量。
孔子說:“食、色,性也”,並非虛言,情慾的罪最是誘人:“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他埋伏好像強盜, 他使人中多有奸詐(不忠)的”,在神的眼中也特別嚴重,十誡就特別提不可姦淫,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哥林多前書六章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
另一個要提防的罪是酗酒:“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許多人以為小酌怡情,怎知習慣後苦悶時就以酒消愁,怎知酒入愁腸愁更愁,帶來更多禍患、憂愁、哀嘆……於是要喝更多以忘掉痛苦,結果眼目紅赤,神智不清,像躺在海中,看見異怪的事,發出乖謬的話,或落在試探中,人打他,受傷也不知道,清醒後仍去尋酒。
其實要遠離所有成癮的事,最重要的是常親近神,叫我們不只有力量勝過試探,更對試探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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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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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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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向祂的兒女發話說:“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我們把心思放在主以外的事物,不追求主的道路,即使沒有犯罪,仍會失去從神來的力量。
發言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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