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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為中心就能與神無所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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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35:19-25》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主啊,求你不要遠離我!我的神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羞辱!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歡呼快樂;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

基督徒能否為自己申冤?可以,啟示錄六章記載約翰在異象中看見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他們對主呼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

但是有兩個條件,第一,我們向神申冤,因為只有神絕對公義和能公正的替我們申冤。耶穌被捕受審時,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之後就默不作聲,因為你不能從敵人手中得到公平的審判。第二,你的冤屈是因為遵行神的旨意嗎?還是自己製造的苦果?大衛雖不完全,他迎戰歌利亞是為了神的榮耀,他受冤屈是因為他遵行神的旨意,他是神的僕人,所以他能夠說:“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歡呼快樂;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

大衛控告他的仇敵無理與他為仇,不尋求和平反倒以詭詐的言語害人,又因詭計得逞而誇耀。大衛能理直氣壯控告仇敵,因為他以神為中心,反觀他的敵人不在乎神,只求滿足自己,以自我為中心,當我們為自己申冤時要先檢討自己,受冤屈是否自己也有責任?甚或使別人蒙冤?大衛能求神監察說:“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你我能如此說嗎?

這詩也反映了大衛與神親密的關係,“主”,“我的神”,“我的主”反复出現,他求神不要遠離他,並以頌讚“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為結束,你看重與神的關係,就能向祂傾心吐意。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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