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記要:為何耶利米能在苦難中讚美上主?
耶利米的年表,是理解耶利米書必備工具,
耶利米生 西元前650年
約西亞生 西元前648年
亞們登基 西元前641年
約西亞登基 西元前640年
約西亞尋求 西元前632年
約西亞開始改革 西元前628年
耶利米蒙召 西元前627年
拿布波拉撒登基作巴比倫王 西元前626年
聖殿發現律法書 西元前622年
尼尼微陷落 西元前612年
約西亞崩,約哈斯統治三個月 西元前610-609年
約雅敬登基
埃巴之戰,埃先盛後衰 西元前605年
猶大第一次被擄
約雅敬與巴比倫結盟
尼布甲尼撒登基作巴比倫王 西元前605年
巴比倫與埃及之戰 西元前601年
約雅敬崩,耶路撒冷被圍 西元前598年
約雅斤在位三個月被擄 西元前597年
猶大第二次被擄,西底家作王
耶路撒冷正月十五日起被圍 西元588年
巴軍七月十五日進城 西元586
八月十五日,聖殿被焚
猶大第三次被擄
基大利雅被殺,移民下埃及
今天的經文或許發生在西元前587年,
是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陷前一年,
上主向耶利米說到即將發生的事,
敵人已入了聖城,災難已經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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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讀比對與確立主題
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說,(16)
主耶和華阿,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17)
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
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18)
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
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19)
--全能上主,依略謀事,大能導引
在埃及地顯神蹟奇事,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別人中間也是如此,
使自己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20)
用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與大可畏的事,
領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21)
將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22)
他們進入這地得了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
你一切所吩咐他們行的,他們一無所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們。(23)
--既出埃及,仍不順從,必然受災
看哪,敵人已經來到,築壘要攻取這城;
城也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
你所說的話都成就了,你也看見了。(24)
主耶和華阿,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
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25)
--敵人已臨,佔領聖城,懲罰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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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釋義
全能上主,依略謀事,大能導引
耶利米將買地的契約,交給了秘書巴錄,
便向上主禱告--
上主至大,創造天地,
依略謀事,全能導引,
廣施慈愛,報應罪孽。
既出埃及,仍不順從,必然受災
上主救贖,領導百姓,
脫離轄制,出了埃及,
進入迦南,有奶與蜜,
仍不順命,必然受罰。
敵人已臨,築壘攻城,懲罰在即
耶利米說,敵人已經築壘攻城,
全城被圍,飢餓乾渴,瘟疫流行,
而地已買好,地契收執,見證人都看到了。
上主的話已經應驗,
全城將有七十年的死寂,
七十年後,再次復甦,
地契象徵,下一代還有一絲希望。(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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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應用
為何耶利米能在苦難中讚美上主?
因為上主的旨意,必然成就,
不順從上主的誡命,懲罰必臨,
而懲罰之後,仍有恩典。
聖城被巴比倫摧毀,一遍死寂,
在律法下受審,是必然的!
而地契,則象徵全地復甦、領受恩惠!
因地契七十年後,一定有用,
地契在律法外,即,在受審之外,證成恩典,更是必須!
而地契確實是根據律法上所記的條例而立,
在律法外,並不等於不依據律法,
因而,耶利米得以在苦難中讚美上主!
這樣,受審,必在律法下;受恩,則在律法外;
舊約時代如此,新約時代也必如此!
所以,保羅說,神的義(即,神的恩),在「律法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了,有「律法與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即,神的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羅3:21-22)
為何我們可以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是因耶穌「在律法下」為我們受了刑罰,
所以我們「在律法外」領受上主恩惠。
「在律法下」,是指--
在律法下,必然要受審,律法叫人知罪,
「在律法外」,是指--
領受救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
「有律法為證」,是指--
因相信而得救,也為律法所證成,或見證,
整本舊約一直在講這真理。
因此,「在律法下」受審,「在律法外」受恩,
有「律法及先知」(整本聖經)為證,
從舊約到新約,道理是一貫的。
我們會在律法下受審,因而我們應棄惡從善,
我們已在律法外受恩,因而我們要讚美感恩,
我們更相信整本聖經是上主的話、上主的啟示,
因而我們要順服上主作為、實踐上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