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與基督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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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4:1-10》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保羅在3:1以耶穌基督的囚徒為以弗所人禱告,如今再次以為主被囚的身份規勸以弗所人,固然因為保羅謙卑,他不以使徒的權柄說話,也表示他不以為主被囚為恥。主在地上時,他的兄弟催促他趁住棚節趕緊上耶路撒冷,說:「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但主回答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常是方便的。」我們的主尚且要聽從父神的安排,何況你我?
保羅這樣說亦與下文有關,保羅勸他們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可見這是教會最大的虧欠。上一章特別提到外邦人與以色列人因連於基督而合一,如果他們都能合一,為何同一個教會的信徒不能?問題出於自我。人若活在自我中,只看到別人的錯誤與虧欠,就很難謙虛、溫柔、忍耐,更談不上“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了。所以若要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我們要讓主耶穌成為我們的生命,讓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
“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主為我們捨命,我們要怎樣行才能與他的恩相稱?是否也應為主獻上一切,獻上我們的自由,作主的囚徒?我們又是蒙召的,神召我們去完成一個偉大的使命。
我們不必追求合一,因為我們一信就已合一,我們同有一位聖靈,一位父,我們的天父已經在我們裡面,但是當我們為了滿足自我而不順從神,我們卻能破壞合一。我們也有同一個指望,就是神永世計劃的完成,為此神照所能我們承擔的給人恩賜,叫我們能參與祂的計劃。基督徒不能服事神不是因為沒有恩賜,而是活在自我中,活在自我中的人,恩賜也能成為彼此攻擊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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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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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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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必追求合一,因為我們一信就已合一,我們同有一位聖靈,一位父,我們的天父已經在我們裡面
我們也有同一個指望,就是神永世計劃的完成,為此神照所能我們承擔的給人恩賜,叫我們能參與祂的計劃。
發言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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