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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命傳遞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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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1:1-4》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許多人高舉聖經,卻只注重聖經的道理,忽略了聖經所介紹的基督,這就好像我們注意一件昂貴禮品的包裝盒,卻忽略了盒子裡的內容。誠然,聖經是神的啟示,所發表的真理極其重要,不會有誤也不容忽略,但是聖經的作用不是叫我們得到一些真理,乃是要我們通過它認識基督。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聖經給耶穌作見證,要把我們領到他那裡,與他建立關係,並因著與耶穌建立關係而得生命;雖然猶太人查考聖經,但是他們只看重知識,卻沒有進一步與耶穌建立關係,於是與神失之交臂。許多傳福音的方法也把福音當作一個道理,只需告訴人道理,但經文說生命之道不是一個道理,乃是那原與父同在、已經顯現出來的生命,這生命約翰曾親眼看過、親手摸過,明顯是指道成肉身的基督。

哪我們要怎樣來使人認識基督,與基督建立關係或建立更深的關係?首先,我們自己要與父並祂的兒子耶穌建立親密的關係,即與基督相交。“相交”一詞在本章出現了四次,意即在親密的關係裡深度的分享與團契。其次,我們也要與所傳的對象相交,這樣,我們才能做別人認識基督的橋樑。這就如我們要介紹兩個陌生人彼此認識,我們必須同時認識這兩個人,我們認識神,也認識所傳達對象,才能介紹我們認識的主耶穌。

人要認識主耶穌才能喜樂滿足,在遇見危難時從神得幫助與安慰。若要避免孩子進了大學就離開神,父母不能把他們帶到教會就以為盡了責,要幫助他們對神有個人的認識。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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