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完全的神(4-3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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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34:5-24》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祂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誰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祂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祂有罪嗎?祂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祂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祂手所造……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
雖然以利户認為他已聽見約伯的話,但其實只聽到一部份,這是我們溝通極易發生的誤差,特別當我們沒有與別人相似的經歷時。雖然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這是為了表達他為何大惑不解,不是因為約伯認為神沒有道理,敬虔與人無益,以利戶沒有聽見約伯說:“他雖殺我,我仍對他有指望”。感謝神,主凡事受過試探,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於是以利戶的話就像一本神學教科書,雖然言之成理,卻只能叫約伯更痛苦。他首先肯定神絕對公平,“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祂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第二,神不必向人負責,是人要向神負責,因為神至大,人太渺小,神若收回祂的靈與氣,人就馬上死了。“誰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祂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第三,人善惡和公平的觀念本來就源於神,所以只能讓祂作最後的判斷,“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祂有罪嗎?祂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因為都是祂手所造……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第四,神根本不需由別人審核與檢視,“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
的確許多人拒絕神是因為以他有限的頭腦來定規神,只要過不了他的頭腦就認為神不對,神不可能存在,這是太小看神了,我們讀書不會因為不懂就否定教授或書本的知識,只會概嘆自己不夠聰明,要更加努力,我們卻常常如此對神。以利戶可以成為一個傑出的神學家,不過幫不了約伯,約伯沒有回應以利戶,反倒更像基督: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他就是不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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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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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根本不需由別人審核與檢視,“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
發言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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