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大的危險(4-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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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十八章》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他的力量必因飢餓衰敗;禍患要在他旁邊等候。他本身的肢體要被吞吃;死亡的長子要吞吃他的肢體……他的枝子要剪除。他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他必從光明中被攆到黑暗裡,必被趕出世界。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此乃不認識神之人的地步。
箴言30章說:『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摀口。搖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荀子在勸學篇說:『有爭氣者,勿與辯也。』不管是神的聖言或世上智人的學問都知道真理並非越辯越明,因為人性敗壞。神留下約伯記這些辯論,一個原因可能讓我們認識人性的軟弱。約伯的朋友本來要安慰約伯,為何與約伯衝突起來?
第一是沒有就事論事,把沒指向自己的討論當作攻擊自己,以致大為受傷。比勒達首次發言已極嚴厲,他不能忍受約伯的自辯與牢騷,又自以為有見識,把約伯教訓一番,這次更尖刻,他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他把約伯述說被人戲笑的苦和求他們用智慧與他對話,看成約伯攻擊他。一個那麼自大的人,當然會覺得受傷了。
第二是為了贏轉移話題,比勒達解決不了約伯的困惑,就指桑罵槐,攻擊約伯。原先的討論本來環繞苦從罪來,是神的懲罰,神有絕對的主權,約伯卻不覺得自己有罪,比勒達定性約伯有罪,且是個惡人,大談惡人必受的報應,“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自己的計謀把自己絆倒,他要淪為餓殍,禍患等著他,還要家散人亡,絕子絕孫,無人記念,被攆到黑暗裡,被趕出世界!
腓立比書二章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教會裡也會有衝突,而且多發生在關心教會的人當中,因為信耶穌的人仍有血氣,神容讓這些事發生,因為人若接受聖靈光照,本是發現自己仍活在自我之中最好的機會,求主讓我們從比勒達學到功課,不然,自以為幫助別人,卻成了弟兄的絆腳石,主耶穌說:那絆倒人的有禍了,誰能擔當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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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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