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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須自己體會—改變帶來醫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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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東西文化有何不同,其中最大的差異之一就是:「放手」!

西方文化比較重視自我,不喜歡被干涉,東方文化比較群體,互助性更強,各有利弊。

重視自我的好處是容易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危險是「更容易犯錯」,因為沒有那麼重視別人的意見。

重視群體的好處是團隊互助,相對的缺點是容易彼此干擾,沒有界線。

西方文化覺得「你的人生請自己負責」,所以十八歲以後,基本上就是你自己的事。

東方文化也同意「你的人生請自己負責」但是在實質操作上,「我會盡量幫忙你...」結果一不小心就變成「什麼都要管...」

那麼,聖經的立場是什麼呢?

當然是「自己負責」,因為各人要對上帝交賬,面對審判。

從信仰的角度來說,上帝造我們在這個世界,就是要用真理與恩典塑造一個「完整的我」,永有自己的選擇,自己的感覺,自己的判斷,自己的立場,在整個過程中去體會恩典與真理,假以時間就能成為神手中的工作,因為祂是窯匠,我們是泥土,經過祂的手,我們從沒有價值的泥土成為價值連城的藝術品。

問題是,所謂「自己負責」也可能成為「任意妄為」,反正「只要我喜歡...」你能怎樣?

所以「彼此相愛」就成了信仰的另一個重要原則,「個人要看別人比自己強」,基督徒要「彼此順服」,這是一個關鍵的謙卑態度,耶穌自己就是「柔和謙卑」,摩西也是「極其謙和」。

要怎樣才能「又自己負責,又謙卑學習」?

答案在箴言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

上帝把人放在家庭系統就是為了在愛中培養「既獨立,又群體」的態度,父母師長都只是「引導」的角色,不是「主導」,目的是讓一個孩子學會認識自己進而管理自己,最後就能夠在別人意見中建立自己的看法,自己體會人生。

回顧華人文化,在威權背景中,我們不是很理解「引導」,我們愛的觀念多半是介入甚至是取代孩子的主權,替他做很多決定。

所以很多孩子讀書與才藝都有父母或祖父母強勢介入的痕跡...

很多父母都說「我有經過他同意...」

問題是「他能不同意嗎?」

整個家庭氛圍都是「父母說了算...」所謂經過同意也只是一個孩子的正常反應而已。

之所以鼓勵大家閱讀本書,就是希望我們意識到「我們可能並沒有真正擁有自己的人生」,希望可以亡羊補牢,回到迷失的某個點或是某個階段,看清錯亂,自我修正,確定自己真的可以自己提會人生,而不是盲目亂撞,以為「愛怎樣就怎樣」就是擁有自己的人生(其實是荒唐歲月)
所謂「人生自己體會」不是叛逆莽撞爭取自己的主權,而是在回首來時路後,真正用一種謙虛的態度學習人生。

真正的自己絕對包括群體,否則只是過度自我中心而已。

在「我」與「我們」之間前進,永遠是人生的智慧。

放手卻不冷漠或負氣,不容易呀!


本專欄原始出處為愛加倍靈修中心之劉三講古 Agape Care Ministry
特別感謝劉牧師授權轉載。版權所有,轉載及相關版權問題請洽劉曉亭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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