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得永生的保證(9-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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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6:35-40》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耶穌用生命的糧來比喻自己,因為接受主耶穌如同吃下食物,變成身體的一部份,不能再分開。因此我們接受基督作救主,不是接受一套宗教理論或拜一位神明,是藉著聖靈與主耶穌,與神有生命的連結,所以哥林多前書六章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以弗所書三章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生活是生命的彰顯,許多信徒把聖經當學問來研究,把裡面的教訓當規條來遵守,卻不懂得享受與主親密的關係,讓主的愛充滿,自發的讓他在心中居首位並在他的身上顯大,就會因為達不到聖經的要求而活得很累。
「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神的話必不落空,若有人得不到是因為他看見耶穌還是不信。神的兒子甘願到地上來尋找人,但是不會勉強人到他那裡,強迫人信他,因為因為自發的愛才是真愛。不只主給了我們這應許,他繼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同樣的話還出現在約翰福音第十和第十七章,光看這一節,很容易讓人覺得,即使人願意到耶穌那裡,若父不賜給他,人還是不能得救。若看下文就更清楚,「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既然這是父的意思,人若見子而信,父又怎會不把他賜給祂的兒子?
神的話這樣說,是要讓我們知道,只要我們願意到主耶穌那裡,一定能得永生,不只有主的保證,也有父的保證,經文也說出主耶穌的順服,他雖與父同等,卻虛己不做父旨意以外的事,你也是這樣順服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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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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