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復興仍然可能嗎?(3-1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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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迦書3:8》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
1741年7月8日,約拿單•愛德華滋宣講了「落在忿怒神手中的罪人」 那篇著名的講道。當時復興之火已在新英格蘭地區蔓延,唯獨他講道那城卻紋風不動,人們無知、自負,生活放蕩。愛德華滋言語柔和,一動不動地宣讀他的講章,神作工的時候卻到了,會眾被神的話震撼,倒在地上打滾,有人覺得自己正滑向地獄,抱住教堂的柱子向神求憐憫,哭聲震天,甚至淹沒講員的聲音。
中國的宋尚節也經常斥責罪惡,宣告神的審判,不怕說:「發財,發財,發棺材。」卻在三年裡帶領了十萬人歸主。有次有個強盜被罵生氣,帶著手槍要去殺他,結果也悔改了。
太多傳道人為了吸引人進教會譁眾取寵,故意略去聖經的訓誨,只講人愛聽的話,甚至以講笑話來代替聖言。我們研究怎樣講道才能接地氣,才能吸引人,或用各種節目取代講道的時間,講道越短越好,卻不研究為何我們的講道沒有能力,沒有神的同工,以為只需引用聖經的話就是講道,後果神會負責,不必從神領受,也不必活出見證。神斥責當日先知的話也能用在今日的教會裡,人若只為了謀生而作傳道人,只講人愛聽的話來保住飯碗,最後必遭黑暗,沒有亮光、異象。
先知彌迦不一樣,他敢逆流而上,斥責當時的首領、官長,先知和祭司,因為他不是發洩自己的不滿,而是傳神要他講的話,他也不是倚靠自己的天賦,而是藉著神的靈得力量。公平指公正和正義,才能可以翻為大能或勇敢,所以彌迦能義正詞嚴,勇敢傳神的話,不偏不倚。他像以賽亞,即使人不悔改,拒絕神的話仍繼續作工,因為他只在乎遵行神的心意,不求人的歡喜。
不知何故有人以為不再會有神蹟,大復興那種現象已過時,問題不在於神,更在於神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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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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