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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他的腳蹤行(4-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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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2:20-21》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許多人對蒙召有很錯誤的觀念,原諒我說不少傳道人,神學院老師也散播這種錯誤的觀念,對教會,對信徒跟隨主十分不利。我們以為蒙召就是做全職傳道,不錯做傳道人不易:要求高,收入低,還得逆來順受,被人指點,許多人視為畏途,值得我們尊敬。可惜就讓不作全職傳道的信徒以為他們可以不必蒙召,而一些傳道人以為他們願意受苦就高人一等,不必更多要求自己。我最怕聽到人說:『傳道人也是人,不要對他們要求太高』,甚至有傳道人以此自辯,這個理由表面看來好像很有愛心,其實是輕視主工,從舊約到新約,哪有獻給神不必用最好的?

神的話說我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不再是自己的人,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我們蒙召都作聖徒;(林前1:2) 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為我們真正事奉的是主,也要從他得賞賜;(西3;23-24) 今天的經文也說:『你們蒙召原是為此。』經文的對象是信徒不是傳道人。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如果一個傳道人沒有先把自己完全獻給神,願意犧牲一切為主來活,你說你蒙召做傳道是假的,是自己一廂情願。

而真正的蒙召,是蒙召像基督一樣全心全意把生命獻給神,為了神的榮耀,為義受逼迫,為義捨己,不只愛那些可愛,值得愛的人,更去愛那些不可愛,不值得愛的人,好像基督在我們作罪人之時為我們捨命;我們為了愛人,為了傳遞神的愛,甘願吃苦,吃虧,被人誤會和羞辱,甚至為主死,像基督甘願捨棄一切上十字架。為了做傳道少一點收入和享受,又怎能與此相比?

這是神得著我們的目的,神對每一個信徒的呼召,只有這樣的人才配作建造靈宮的活石。共勉。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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