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何作見證(3-13-2020)
|
|
←【前一篇】能經歷的神(3-12-2020)
|
【下一篇】不輕易放棄一個人(3-16-2020)→
|
|
《使徒行傳22:3-7》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我也曾逼迫奉這道的人,直到死地,無論男女都鎖拿下監。這是大祭司和眾長老都可以給我作見證的。我又領了他們達與弟兄的書信,往大馬色去,要把在那裡奉這道的人鎖拿,帶到耶路撒冷受刑。我將到大馬色,正走的時候,約在晌午,忽然從天上發大光,四面照著我。我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
家父早年非常反對基督信仰,他為要和家母結婚糊里糊塗受了洗,還熱心參與教會的事工,後來因為對教會有些誤會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天天在飯桌上謾罵,認為牧師都是神棍,我信主後更以我為大逆不道,幾乎要脫離父子關係,我禱告了18年他才信主。因此傳福音一定要領人清楚得救,不然只會害了那人,而且越熱心的人越要叫他多裝備自己,將來反對最厲害的也常是這些人。
不過家父真正重生得救後就完全改變了,不只熱心服事,還常常傳福音,看見與他年紀相若的人就說:我從前也像你一樣非常反對基督信仰,不過現在搞清楚了……。作見證不能高高在上教訓別人,第一,忠言逆耳,不管你說的有多合理,沒有人會願意“輸”的。你越認為你有道理別人越不要信,第二,基督徒不能不吃人間煙火,你不夠接地氣,別人就無法認同你的信仰。
所以保羅先說他自己,他也是猶太人,受過嚴緊的律法教育,熱心事奉神,還逼迫基督徒,更特別為了迫害基督徒跑到大馬色。之後他才說他怎樣在大馬色的路上與主相遇,如何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見證最大的力量是因為這是個人的經歷,就如同我們研究科學,科學理論是藉著實驗來證明的,你不信沒關係,多做幾次實驗就不由你不信,有沒有神是不怕人去體驗的。
因此不是牧者才能傳福音,人人都應傳福音,而且越多各行各業,不同經歷的人越好,牧者的經歷畢竟有限,無法讓每一個人產生共鳴。我們也不要光學『屬靈四律』、『羅馬路』,特別在這後現代的時代,神是又真又活,可經歷的,我們自己要常經歷神,神答應我們所求固然是見證,從失敗中轉回也是見證,要常常分享自己的見證,但一定要真實,神不需要人為他作假見證。
|
|
|
|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繁體每日靈修】
每週一至週五寄發,歡迎轉載,轉發,或邀請朋友加入。
|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小小羊兒
|
神是又真又活,可經歷的
發言日期: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