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憐憫的神(10-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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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4:1-3》這事約拿大大不悅,且甚發怒,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耶和華啊,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
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所講的「八福」,其中一福是:「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數週前曾提起美國德州去年一宗命案,一個有問題的白人女警殺了個無辜的黑人,死者的弟弟在法庭上選擇饒恕並擁抱罪犯,建議她把自己獻給耶穌,重新做人。雖然得到許多人的敬佩,也有人不以為然,世上仍然有許多人主張嚴刑峻法,以牙還牙,槍桿子出政權,可惜人的真理常常不是那麼黑白分明的,人都覺得自己擁有真理,要把別人置諸死地,結果冤冤相報何時了?
神擁有絕對的真理,祂卻選擇饒恕,甚至當人把祂的愛子釘在十字架上,耶穌仍為那些苦待他,羞辱他,釘他十字架的人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神沒有馬上除滅他們,不是說犯罪沒有後果,人不必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是神給人最大的機會悔改。
神對尼尼微人和約拿也一樣,尼尼微人罪大惡極,神卻先差派約拿去警告他們,因為他們真誠悔改,離開惡道,神就改變心意,不降災與他們。約拿違抗神命,神安排大魚把他吞進肚腹,到他悔改禱告,就讓他出來。之後約拿仍堅持自己有理而埋怨神,神又耐心的用一棵蓖麻來教導他。
我們與約拿何其相似,我們不是律己以嚴,待人以寬,常是恰恰相反;我們經常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不知道自己眼理有樑木;我們更常自覺清高,對人毫無憐憫,覺得別人受苦是活該。
真愛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對方的好處,那裡愛多,捨己也多。求主幫助我們作神和平的使者,在憎恨之處播下神的愛,並知道神有極大的憐憫,不管我們如何多次墮落,仍然可以悔改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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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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