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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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1:24-28》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自從女兒一家搬回來住,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化,感謝神我們有這個與眾不同的女兒,別人美國長大的孩子一到18歲就遠走高飛,她成了家還眷戀大家庭之樂,有自己的房子不住要搬回來。是否真的是為了照顧父母我只好信了!還好房子夠大,女婿什麼都不在乎,求主讓這個實驗榮耀祂。
最大的變化當然是多了一個三歲和一個五歲的外孫在身邊。女兒本來就僱了專業保姆,我們不必照顧他們,但是孩子喜歡來親親外公外婆在所難免,怎能拒人於千里之外?有時工作疲倦也喜歡逗孫子玩玩,若說不影響生活節奏是假的。所以我忙起來就得提早到柏克萊,免得“受試探”!
所謂母子連心,哈拿好不容易才得到撒母耳,又乳養他到斷了奶,建立了感情,(那時的孩子要三至五歲才斷奶),哈拿就帶著他,獻祭用的牛和給以利的禮物,把撒母耳奉獻給神。經文特別提到孩子還小,這個母親怎捨得?但是哈拿為了還願,就毅然決然,義無反顧的把孩子獻給神!
神也在我們的一生中無數次的恩待了我們,從來不帶任何附加條件,不會跟我們討價還價,如果我們許願是出自對神的感激,但是我們有多少感恩之心?而之後是否有還願,還是到神應允了我們的禱告又覺得所許的願代價太大,用諸般的理由推搪?許多人說若我的病得醫治就把自己獻給神,人若從神領受永生也不把自己獻給神,我希奇有多少人會信守諾言?
有位弟兄說:奉獻要到自己心痛才是真正的奉獻;神犧牲祂的愛子,絕對是心痛的。哈拿為我們立下了美好的榜樣,也因為如此,就有了後來為神成大事的撒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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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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