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道拉比的解經原則 Binyan av mikatuv echad(三)並且廢掉了律法的規條,使兩者在他裏面成為一個新人,這樣就締造了和平。以弗所書2:15兩者,成為一個?許多基督徒因為沒有採納拉比式的解經原則,誤解了這段經文。他們把拉比掃羅看成是一位叫保羅的希臘人,應用希臘人的解經方式讓我們陷入要命的兩難中:一、律法是好的,卻也是不好的;二、律法是給猶太人的,不是給基督徒的;三、律法已被恩典取代了,如今我們只剩下愛的「屬靈」引導,而這愛是按照自己的觀念。更糟糕是我們想不通耶穌為什麼要遵守《妥拉》(摩西五經)。朋友,我們需要一雙嶄新的眼睛。若我們尋找的話,神會賜給我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