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總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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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3:1-2》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他沒有說:『我是神的兒子,你敢? 』相反聖經說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 (彼前2:23)又說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賽53:7)耶穌任由別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還為那些釘他、圍觀嗤笑他的人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因為捨己的愛才能把人挽回。
一些基督徒學了世人的方法,以為抗爭才能改變社會,竟然說『這個十字架你們為何不敢拆』這種話,何必?誠然,拆十字架沒有太多正當的理由,但人家要拆又何妨?外表的十字架本來就不那麼重要,心裡有十字架才重要。許多人喜歡在身上掛個十字架卻生活墮落,很多教堂有大大的十字架裡面卻沒人,反而羞辱主的名。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基督徒若心裡有十字架,聲音比虛有其表的十字架大多了。
但以理貴為波斯國總長,不幸被人陷害,仇敵教唆國王立了一條不合理的法令,三十日內不得求告王以外的神或人。但以理沒有妥協,仍然一日三次向神祈禱,情願被丟到獅子坑。但是他也沒有聯合猶太人起來抗爭。第一世紀信奉基督不合法,信徒要躲在墓穴裡聚會,但是我們在聖經裡找不到抗爭的例子,神的話反而說要順服作官和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又向眾人大顯溫柔。結果主後三百年,因為太多人信了耶穌,羅馬凱撒君士坦丁不得不頒布包容令。
為何神不要我們用抗爭的辦法?因為人的問題是在人的心裡,人若不信主領受新生命是無法改變的,我們若不傳福音,有愛人如己的方法卻不用,去學人家抗爭,豈不是說福音可有可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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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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