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用神的話潔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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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3:15-17》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雖然提摩太還不是成熟的工人,需要保羅面命耳提,但也不可能未得救或是初信,因此『得救的智慧』若指接受耶穌作救主,罪得赦免的得救似乎多此一舉。不過得救可有不同意義,哥林多後書1:10說:『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得救可指得著救恩,可指神現在拯救我們勝過苦難,脫離試探,也可指將來見主面或主再來時確知一定能面對神。這裡應指現在的得救,從下文可知,強調的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
提摩太在服事上遇到很多難處,當時環境對基督徒也不樂觀,他沮喪得幾乎要離開崗位,不再服事,保羅不只以身作則作他的榜樣,告訴他不可忘記神的選召,要與清心禱告主的人彼此勉勵,一同追求討神的喜悅,在這又告訴他要勤讀聖經,因為人有神的話才有力量,才有道可傳,自己的信心才能得到堅固,能克服所遇見的困難與挑戰。
雖然人要認識神需要通過聖靈的工作,屬主的人已有聖靈住在心裡,神把祂的話以文字的方式留給我們是有原因的,因為人的感覺無法驗證真偽,許多人所謂聖靈的感動不過是一廂情願,也可以是自作多情,甚或撒但的搞擾,但因為我們有神的話,出於神的感動一定和神的話互為印證,讓我們不致偏差。尤有進者,神的話不完全是知識或規條,神的話是活的道,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神的話能叫我們經歷神,並叫我們的生命被滋潤、得改變。
基督徒讀經絕對不是儀文或規條,你每日忠心藉神的話親近神,能叫你得著力量,日趨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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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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