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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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6:6-10》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
人的許多痛苦都源於慾望,慾望得不到滿足,得不到所想要的,是痛苦一大來源,但是得到也不能叫人快樂,滿足感很快就過去,甚至會失望,因為得到也不外如是,要找另一個奮鬥的目標來代替。而且有得必有失,得到越多會失去的也越多,人為保持所有常要付出重大代價,成為重擔,離開世界時更會全部失去,所以一個不知足的人,得到也不會快樂。
釋迦牟尼是王子,是人上人,卻發現一樣要面對生老病死,他是聰明人,最後得出結論,逃避痛苦不是要得到所想得到,而是要去掉慾望,不想得就沒有得不到的痛苦,也沒有失去的痛苦,所以得道高僧都要看破紅塵,四大皆空,但是這又與萬念俱灰的活死人有何差別?
經文告訴我們要知足,但是沒有要我們要去掉所有慾望,慾望是神所創造之人的一部份,神看為美,不是要去掉,而是要控制,要體貼聖靈,不放縱肉體的邪情私慾。
不知足,妄想要得到更多,就是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何必要擁有那麼多?
貪是人與人、國與國,衝突的根源,也是人痛苦的根源。讀新聞,中國大陸多少高官身敗名裂,都是因為貪腐,然而人要不貪,要掌控慾望,不體貼肉體,又談何容易?亞當、夏娃吃分別善惡樹之果,就是因為貪,也使人領受了貪的生命,除非人先重生,領受新生命,又讓聖靈作生命之主,怎能不貪?感謝神,祂使那不可能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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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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