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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蒙了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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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1:13,15-16》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2012年美國科羅拉多州有家糕餅店,店主出於信仰與良知拒絕替一對同性戀人士製作結婚蛋糕,被人告上法院並被判有罪,幾經上訴,最近得到聯邦最高法院推翻原判,因原判只顧及同性戀人士的權益,忽略了有信仰之人的權益。由此可見,雖然美國講究法治,何謂平等有不同的聲音,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看法。法律既由人制定,民主只能代表多數人的意見,若多數人不在乎某些行為,就會定出法律,因此期望政府能藉著法律來使人的道德變得更高尚是緣木求魚!

聖經明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又說『世人都犯了罪』,人既不能脫離罪的捆綁,就不會把法律的標準提得太高,也不能把標準提得太高,不然人人都犯罪了。脫離罪的捆綁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因信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只有教會,基督徒能傳揚這恩惠的福音。

保羅得著新生命之後,就看見自己是個罪人,而且認識神的時間越長越看見自己內心的黑暗,到他晚年。他體會到自己是是罪人中的罪魁,當年他以為自己為神大發熱心,如今才看見自己如何褻瀆神、如何驕傲、自以為義,他的罪不只是迫害基督徒,這只是外表的行為,更大的罪是他內心的惡毒,人若不先認識神,領受新生命,被神光照,又如何能有這些體會?

保羅的經歷正是他傳福音有能力的秘訣,因為他知道自己是罪魁,他盡心竭力傳揚福音;因為他知道自己是罪魁,他謙卑服事,不敢走在神的前面,不敢高抬自己,對同工指指點點;因為他知道自己是罪魁,他同情在罪中掙扎的人,他的見證有特別的說服力。我們如何才能影響今日的世界?我們不需要更多指正別人有罪的人,卻需要更多從罪中得釋放,知道自己是罪魁的人。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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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Yang

自己不可批評他人犯罪.因為某種程度自己更是罪魁.感謝主的提醒與教訓.

發言日期: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