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網酷卡 10月21日 星期三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多講恩典的福音

←【前一篇】因為你我有神

【下一篇】然而我蒙了憐憫→

《提摩太前書1:8-11》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許多教會仍然活在舊約時代,過份注重可行和不可行do’s and don’ts,卻少講父、子、靈,少講神的愛與赦免,少講生命、親近神、十字架、福音的大能,或相愛、作肢體,結果彼此挑剔、不滿,有人守住一些規條便沾沾自喜,反而生命不成長,又被世人視為政治不正確。

『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但另一方面,所有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在神的眼中已是義人。所以律法並不是為信徒設立,提供在每個處境中的可行或不可行,而是向不信或遠離神的人顯明他們的罪性,因他們所犯的罪認識自己的無能,在罪權底下如何無可奈何,從而引導他們歸向神,接受從神來的赦免與得勝罪權的釋放。這才是那榮耀福音的內容。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福音本不是為了定人的罪,而是讓人認識神的愛與赦免,以及得著新生命後榮耀的釋放。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是因為他們拒絕神的拯救,這是不需要我們來作的。

其實在我所認識的人中,絕少有人真的不知罪,不過是『死雞撐飯蓋』,要保護自己的尊嚴,你越說他有罪他越不會承認。其實人外表越剛硬,裡面越脆弱,越需要得到別人的同情,同理,和接納。你若講自己在罪中的掙扎,如何因為認識主而得釋放,更能打動他的心。

今天教會最缺乏的是願意承認自己有罪的信徒,並因信主耶穌而得釋放的見證,你有什麼見證呢?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繁體每日靈修】 每週一至週五寄發,歡迎轉載,轉發,或邀請朋友加入。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Tina Yang

主啊!孩子見證是數算不盡.求您讓孩子能有機會使多數人看到見證.因孩子的行為而接受真正屬靈的基督徒是良善的.

發言日期:201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