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言行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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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32:6-9,13-15》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華的話來到護衛兵的院內…我耶利米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當著他們眾人眼前,我囑咐巴錄說:「…要將這封緘的和敞著的兩張契放在瓦器裡…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服事神的人,特別是作神話語出口的,最要緊是言行一致。一些人喜歡作領袖和師傅,卻在生活上沒有榜樣,服事就不會有果效。試想自己都不能遵行神的話,又怎能領人遵行?所以傳道人理應住“玻璃屋”,神要求作監督的無可指責。 (提前3:2,多1:6-7,但不包括無理的指責。)
這一章發生在巴比倫人圍攻耶路撒冷之時,數月後城便被攻破,當時耶利米因說兇言被西底家囚禁,他的堂弟有塊已落入敵人手中,親戚抵押給他的土地,竟要求耶利米替那親戚贖回,這要求實無道理,耶利米豈非血本無歸?但因為神叫他宣告70年後猶太人將回歸故國安居,重享繁榮,就不顧自己不會活到那一天,毅然決然把那塊地以足價買下,並在眾人面前作見證。
今日神的兒女說神是宇宙之主,祂是全能的神,又最慈愛、信實、可靠,我們是否對神有足夠的信心,把自己全然奉獻,當作活祭,交託於祂,遵祂的旨意而行?我們遇到疾病、難處,是否與世人一樣,惶恐終日,又追求名利富貴,以之為我們的滿足與安全感?我們說世人都犯了罪,需要神的拯救,但是否只知指責別人,不反省自己,喜歡做自己,愛自己所愛,不追求活出基督?
耶利米是言行一致的人,他相信神的話,並以他的行為表明他對神話語的信心,因為他的信心,他被神所用,神用他作了自己的代言,說出神要說的話。你若要做神話語的出口,話語帶著從神來的權柄與能力,你要先自己遵行所傳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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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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