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輕慢不得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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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16:16-19》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在日本發生的留學生兇殺案,終於落幕,兇手被判坐牢20年,但也沒有令死者的母親滿意,她覺得殺人就要填命,在互聯網上得到200萬人簽名支持。法律無法做到完全公平,我們能把兇手同樣刺十幾刀嗎?而且在這些被發現和判刑的罪案背後,還有更多未被發現和判刑的罪行,有人殺人放火,販賣毒品,有人拐賣兒童,逼良為娼,還有各種詐騙,日本侵華使中國死了一千八百萬人,希特勒殺了六百萬猶太人,人類的惡行罄竹難書,我們不能在這世上找到真正公平的審判。而你我雖然沒有犯下彌天大惡,但是傷害別人,被人傷害,若要一一追究,恐怕也會無地自容。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不報,時辰未到,不必你我擔心。啟示錄20:11-12說一天世上所有的人都要站在一個白色大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哥林多後書5:11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沒有一人能倖免。因為神是公義和公平的,以色列人當日的報應只是個預告,他們的敵人要像漁夫和獵人,追捕他們,一個不漏。人若不悔改,尋求神的赦免,這也是所有人的結局,你我不也要求神公正與公平嗎?
神不馬上施行審判,是要給人充分悔改的機會,世界的黑暗與不公,能催逼頭腦清醒的人尋求神。在審判來到之前,雖然世界充滿罪惡,神仍掌權。以色列人的失敗反帶來世界列國歸向神。投靠神、尋求赦免的人,他們在這黑暗的世界更經歷神,有神作他們的的力量,保障和避難所。世界越黑暗神的作為越大,我們親歷神預言的應驗,豈不更應獻上自己,加快腳步,為主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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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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