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會領袖瞎眼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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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2:6-8》他們也不說: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經過曠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裡呢•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為可憎的。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那裡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官長違背我;先知藉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
英國最近有穆斯林聚居的社區要求在社區內執行伊斯蘭教法,引起社會震驚,在西方國家,許多社區的居民有權決定一些有關這個社區的條例,譬如管制房子的樣式或某些營業,本無可厚非,但是若演變為不許有基督教會,不穿波卡(一種罩袍)就不得入內或受罰,後果不堪設想。在民主國家,法律由人民投票決定,只要人數夠多,整個國家都執行伊斯蘭教法也非不可能。不過問題由來已久,都因為基督教會大衰退,歐洲許多教堂被賣作酒吧、店鋪,改作回教或其他宗教的寺廟並不新鮮,教會若失去神同在,這是必然會發生的,美國也漸漸看見同樣的事在發生。
當日的以色列人也失去神的同在多時,經文兩次說『耶和華在哪裡呢』,為何今日教會不興旺,社會敵對神?因為教會沒有見證,世人看不見神。神不在在教會中,也不在基督徒裡,因為掛名的,不冷不熱的,不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和失去異象的基督徒太多。
但是經文的重點還不止於此。經文說『他們也不說』,又說『祭司都不說』,所以他們不只失去神的同在,而且失去同在也不在乎,也不自知。這豈不是許多教會與信徒的光景?如果他們說『神在那裡?』起碼表示他們知道自己的問題,他們在乎,如果連這個都不說,命可休矣!
神的子民離棄神,他們自己固然要負責,但是領袖與神的僕人更要負責,經文列出四種人要對當日以色列人的光景負責任,他們是祭司,傳講律法的,官長和先知。你若是教會的傳道人,教會的領袖與同工,你有神的同在嗎?你的為人與服事能作眾人的榜樣嗎?你清楚神對教會的託付,認清教會的異象,並且帶領教會前去嗎?今日的政府有問責制度,一天神也要對我們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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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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