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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非的阿法爾人 Afar People in East Af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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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宣教士與阿法爾人的首領坐在帳篷中。首領倒了一杯熱牛奶給宣教士,看著他喝下去後說:「我給你一杯熱牛奶,象徵你將受到我的保護,你就好像是我部落的成員一樣。」宣教士對首領說:「其實有一個人一直在保護我,他比我們任何人都強大。」首領豎起眉頭好奇地問:「誰這樣強大呢?」宣教士回答:「他的名字叫伊薩(Isa)。因為他的死,我們的罪才得赦免。」這次的談話開啟了一扇大門,讓宣教士有機會將福音帶給阿法爾人。阿法爾人住在衣索比亞、厄立特里亞和吉布提三國。這族群大部分成員是遊牧民,他們生活在乾旱的地方,溫度經常超過華氏125度。阿法爾人是穆斯林,但他們的信仰並不純正,依然崇拜他們皈依伊斯蘭教之前的古老信仰?「聖樹」。目前,只有少數幾個阿法爾人相信主耶穌。
親愛的天父,祈禱聖經能儘快翻譯成阿法爾語。(新約早在1994年已譯成;舊約大部分章節還未翻譯)。目前還沒有任何宣教機構/事工/宣教士向阿法爾人傳福音,懇求父差派人以適當有效的方式接近阿法爾人。也為人數極少的阿法爾信徒祈禱,求父差派人牧養他們,培訓他們,使他們能將福音帶給同胞。奉主的名求,阿們。
希伯來思想中的定罪(二)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羅馬書8:1定罪?看看創世記16:5、以賽亞書2:4、撒母耳記上8:20,我們發現在審判的過程中,恩典和拯救是並行的;治理的意思其實是要施恩。怎麼可能呢?難道「定罪」不是一個排斥的記號嗎?不是要把我從社會中開除嗎?這沒錯,但卻不是故事的結局。既然一切法律最終都是神的律法,審判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讓有罪的人能恢復與神的關係。神的所有司法裁決都與他立約的應許一致,神要的是和好的關係;而刑罰無法達成這最終目的。刑罰可能是拒絕神的和平之約無可避免的後果,卻不是神想要的。是的,定罪必是為了一個更高的宗旨,就是修復關係。這一希伯來觀點改變了我們對保羅這句話的理解。「不定罪」不只是除掉我們該承受的刑罰,更是修復我們與神的關係。「不定罪」主要的意思是與神和好!律法把我帶到了自己的盡頭,讓我認識到自己在聖潔的神面前有罪,如此律法就完成了它的工作,mishpat(審判)把我引到恢復關係與和解的方向,達到了挽救的目的。Mishpat是神充滿恩慈的啟示,不但是他與那些蒙揀選之人關係的基礎,也是他與所有人關係的基礎。保羅從來沒有忘記神的約(及其所有內容含義),我們也不該忘記。審判和規條並行。我被定罪,是為了讓我與神恢復關係;與神和好,我再度受律法管理。神是不是很偉大?除了他以外,誰能想得出這點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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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萬民福音使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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