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聖靈的工作與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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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3:4-6》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聖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
神藉著人來作工,但作工的是神。人作出來的工再厲害仍是人的工,只有神作的工擁有脫胎換骨生命的大能。我們作神的僕人(新約的執事),要帶出神的工,切忌以『人工』代替『天然』。正因為我們是讓神作工,我們才能承擔這職事,才能有信心所作的工必有果效,因為神會負責。
『精意』應翻譯為聖靈,原意不是要指出不要只看見舊約經文的字面意義(字句)而忽略它的內涵(精意),而是把舊約律法和聖靈對比,舊約律法或任何人的規條不管多麼神聖,多麼有理,若沒有聖靈的成全,讓人的生命得以改變,只能定人的罪讓人看見自己的不能,只能稍微規範人的行為,不會改變人的內心。所以知道越多,越叫人對人性,對自己失望而叫人絕望(死)。
人無法改變不是什麼新道理,所以我們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在江湖,神不由己』,人最大的敵人是他自己等等。所以今人解決這個良知與行為差距的矛盾不是用更多規條來限制人的行為,而是把不合理的行為除罪化來減小差距,但是這只會引起社會與家庭進一步墮落。
所有這些人的問題都源於人離開神這活水的泉源,神的拯救不只赦免我們的罪,更是賜我們聖靈與新生命,因此我們作主工若只是告訴別人一些規條,(不管這些規條如何正確),卻不能幫助別人倚靠聖靈的大能,生命得以成長,我們就不是在作主的工。因此我要問所有作主工的人,你自己經歷聖靈的大能,生命得到改變嗎?你作的工是藉著聖靈,改變生命的工作,並帶領人藉著聖靈的幫助得到生命的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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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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