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 │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網酷卡 11月8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 功能島


每日閱讀首頁 蘇老師時間 劉三講古 張牧師開講 每日親近神
林南禱告手冊 胡邵明牧師靈修 宣教日引 荒漠甘泉 慕安德烈
每日新眼光讀經 每日靈修小品 信心支票簿 湯新如牧師靈修 今日恩典365
奔向日出 黃牧師靈修 劉彤牧師靈修 芥菜種靈修日誌 活潑的生命
三讀三禱運動 英文靈修



公義、公平與慈愛的原則

←【前一篇】恩典的神

【下一篇】請不要隨便發表你的意見→

《出埃及記22:1-3,21-22》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神是公義的,所以祂賜下的規條也是公義的,在那個沒有法紀也目無法紀的時代,這些律例有莫大的智慧,現代法律非常受聖經這些律例的影響,可以說源於聖經。這些律例的第一個原則是公義,人若偷牛、羊,宰了或賣了,這是蓄意犯罪,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就是除了賠償還要被刑罰。美國許多訴訟除了要賠償損失,還要加上三倍懲罰性賠償,與聖經一樣。

第二是公平的原則,公義包括公平。所以若有賊黑夜來偷東西,屋主不慎把賊打死了,聖經沒說應如何賠償,但是不能定他殺人的罪,若太陽已出來就不同,因為反應過當,蓄意殺人。

還有恩典的原則,不可虧負或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我們要尊重每一個人,他們同樣寶貴。更要以恩待人,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寄人籬下。我們都領受過神和別人的恩典,也當施恩與別人。

神創造人,祂的教導最符合人性與人的需要,一個美好的社會,她的法律與神的話自然會不謀而合。但即使有良好的法律仍不能完全解決人的問題,一,雖然法律能公義和公平的解決一些罪的問題,但不能防止罪的發生。減少罪案不能只靠重典,需要人性改變。二,法律無法彌補所有罪帶來的後果,人把賊打死,不管他是否惡意,是否定這個殺人的人有罪或無罪,都不能彌補死了一個人的痛苦。三、待人以恩是社會最高的表現,但是有幾個人能經常,自動自發去做?

要人減少犯罪,離開罪惡,對人有恩,都需要生命的改變,這改變只能從接受耶穌的救恩,領受新生命而來。減少罪與人生不幸所帶來的痛苦需要神的安慰和天家的盼望,必須認識神,所以神沒有用這些律例來叫以色列人得救,最後差遣祂的兒子來成為人類的救主。感謝慈愛的神。


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繁體每日靈修】 每週一至週五寄發,歡迎轉載,轉發,或邀請朋友加入。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