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求告主名,就必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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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0:12-13》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昨天,20多位弟兄姐妹為我們一位同工的第一個外孫的手術禱告,嬰兒一出生就發現一隻眼球後有腫瘤,必須盡快割除,這種情況極為罕見,找遍全美國的名醫和專科醫院只找到三個病例,如何治療,如何動刀,以後有什麼問題眾說紛紛,外祖父、祖母自然憂心忡忡。
一個只認識了三個月的嬰兒,在他的外祖父母眼中卻如此寶貝,讓我稍微體會神為何如此愛我們。神認識我們何止三個月?在創世之前,又當我們還在母腹之中,祂就認識我們,我們若因為一個嬰兒要動大手術而於心不忍,神又如何能忍心眼巴巴看著祂所創造的人走上一條滅亡的不歸路?神也讓我從嬰兒外祖父母的眼淚中體會神犧牲祂的獨生子耶穌來為我們贖罪的心情,神要如何忍心,才能把祂的愛子送上十字架?
感謝神讓我們有豐富的感情。讓我們有苦難,不然,我們就無從明白神的愛,我們的苦難又怎能與神的苦難相比?
但是禱告到結束時神讓我想起羅馬書這節經文,「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哥林多後書1:10把得救分成三個時段:「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過去的得救指我們信主那一天就不再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一定不會滅亡,而且因為得到從神來的新生命有了勝罪的力量。現在的得救是神救我們脫離這背謬彎曲的世代的各樣試探與苦難。將來的得救是主耶穌再來,地上有極大的災難,但信徒會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主要救我們脫離那末世的大災難。
因此我們在世上雖然會有苦難,我們可以放心,因為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神的話永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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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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