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勿以小惡而為之,勿以小善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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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8:11-14,》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他建造的宮裡;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所羅門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
在一些社會環境,看到座位趕快坐,買東西要討最大便宜,對話咄咄逼人、保護自己,過馬路不守交通規則,隨便丟垃圾,破壞公物品,甚至法律只用作參考,總之把自己的利益極大化是社會的常態,我們日久習以為常,也不覺得有何不好,結果來到美國就被人看為醜陋的華人。基督徒應時常提醒自己,不管在何種社會環境,我們是天國的大使,一言一行都反映我們的信仰,必須學習凡事走第二里路,把別人的需要優先,養成新習慣,才能有效見證我們的神。
勿以小善而不為,更勿以小惡而為之,所羅門英明一世,竟栽在娶外邦女子這個節骨眼上。這一章經文記載了所羅門許多豐功偉績,他治理國家如何大有智慧,他也特別看重敬拜神的事,他向神獻祭,遵守摩西的律例,又照著父親大衛所定的例安排聖殿的服事,唯有在娶法老女兒一事上留下破口,他並非不知道神不喜悅這事,卻以為只要把她遷到耶路撒冷城外就能解決問題。結果他輝煌的皇朝傳到兒子就鬧分裂,一分為二。
所羅門娶法老女兒最可能是為了政治的原因,因為埃及是以色列的近鄰,我們在真理上妥協也可以給自己找許多藉口,當日亞當干罪也有理由,他對神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要避免在真理上妥協,我們不只要看重神的話,更要從消極如何不得罪神轉為積極:我當如何才能榮耀神?你若以披戴基督作每天生活的目標,凡事都想著如何榮耀神,就能越來越像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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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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